内容正文: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单选题
1.秦律规定,如果有人私自移动田界,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判以“赎耐”,强制其出钱以抵罪(古代剃去头发的刑罚)。秦律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A.稳定国家的统治秩序 B.推动小农经济发展
C.维护法律至高的地位 D.在实践中完善法律
2.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打破了原来“形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提出了“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执法原则,且要求吏民共同守法。由此可知,当时法家主张
A.加强统治秩序
B.实现国家统一
C.追求自由平等
D.维护民众利益
3.唐朝把《孝经》作为学校的必修课。《唐律疏议》中涉及孝的有58条,约占全部条款的11%,从不孝罪的论定、定刑、惩罚措施以及为官的丁亲原则、家族中的尊卑等级等,皆有细致的规定。这充分表明唐朝时期
A.四书五经逐渐被冷落
B.传统孝道受到重视
C.儒家思想开始法制化
D.统治政策开明开放
4.唐朝法律规定刑讯必需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杖,以杖外其他方法拷打甚至致罪囚死亡者,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唐律的这一规定
A.防止了刑讯逼供的出现 B.是唐朝法律走向完善的表现
C.促进了开元盛世的出现 D.促进了唐朝政局的长期稳定
5.终宋一代无论是宗室贵戚、仕宦,还是普通百姓,都存在妇女离婚、再嫁的情况。《宋刑统》中明文规定:“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这是国家法律对夫妻离婚的相关规定。这说明当时
A.妇女拥有决定婚姻的自主权 B.理学并非完全渗入社会生活中
C.宋代不重视三纲五常伦理建设 D.国家重视男女离婚案件的处理
6.“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又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据材料可知《法经》
A.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
B.体现由人治转变为法治
C.触及根本政治制度的变革
D.表现出古代立法的成熟性
7.汉律最初是在秦律基础上制定的,后开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在无法律明文规定时,则以儒家经文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这一现象反映出汉律
A.废除秦律,维护统治 B.以礼入法,儒法融合
C.神化皇权,强化专制 D.损益秦法,巩固统一
8.朱子《家礼序》称:“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于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于世。(熹)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以为一家之书。……于国家所以崇化导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这反映出朱熹
A.推崇三代之际礼制制度
B.欲恢复三代的礼制秩序
C.依托先秦礼制重建秩序
D.致力于三代礼制的整理
9.宋代的包拯、明代的况钟都是著名的清官能吏,在民间素有“包青天”“况青天”之称。明代冯梦龙的作品“三言”中有描写善断案的包拯话本《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况钟话本《况太守断死孩儿》。这表明明代
A.历史典籍编纂日趋世俗化
B.话本小说成为主流文学形式
C.道德观念开始依附于政治
D.文学作品承载社会教化功能
10.宋代《吕氏乡约》的核心精神有四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其中,德业相劝强调个人应该修身以提升道德,同时读书、治田、营家,改善家庭经济。过失相规,是针对个人所犯的错误,制定相应处罚措施。礼俗相交,规定了日常生活中乡人之间交往的系列规则。材料反映了该乡约( )
A.以性恶论为基础来教化约束民众 B.是中央集权弱化背景下的自治法
C.有教化、救济与公共治理的功能 D.有效推动了乡民关系的和谐融洽
11.732年,官修的礼仪巨著《大唐开元礼》颁行,舍弃了自魏晋南北朝以来盛行,并为皇室和国家所采用的道教和佛教礼仪。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三教合一”局面的出现
B.理学对朝廷影响日益深入
C.儒学的正统地位根深蒂固
D.佛、道盛行导致战乱不休
12.宋代,在养亲法令的保障下,官员履行养亲义务拥有较多的选择。他们可以迎侍祖父母、父母,也可以中请闲职解决养亲问题。同时还可以致仕、辞官养亲。据此可知,宋朝统治者:
A.以孝养作为考核官员的主要标准
B.重视儒家的忠孝品格
C.弱化了血缘亲情对社会的影响力
D.意在强调官员知行合一
13.南宋理宗赵昀推荐道书《太上感应篇》,使该书宣扬的宗法性伦理道德以宗教方式普及民间,同时也加速了儒道之间的融合。这说明南宋时期
A.儒家思想已趋向宗教化
B.道教思想成为主流思想
C.道教成为主要教化工具
D.儒学正统地位更趋稳固
14.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说“绅士居乡者,必当维持风化,其耆老望重者,亦当感劝闾阎,果能家喻户晓,礼让风行,自然百事吉祥,年丰人寿矣。”材料说明
A.清代重视基层教化与文化发展 B.中国清代乡村实行宗族自治
C.清代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