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不可违的教案
【学情分析】
(一)学情分析
通过平时的观察与了解,八年级学生社会生活经验不足,生活中很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部分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行为的理解还不深入,学生的守法状态与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在课堂上,初步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学习、合作讨论的能力,能够积极主动的分享展示自己的想法,能够在观察、分析中有所感悟,但小组分工合作的方法、展示自己独特见解的能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等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
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3.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4.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作出正确选择。
5.掌握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6.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重点难点】
(一)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理解为什么违法无小事;
确立依据:本课的主要目标就是对中学生进行法不可违、违法无小事的教育,引导学生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
教学难点:知道如何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确立依据:这部分内容主要聚焦身边的一般违法行为,分析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的特点和危害,特别是要理解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难度,同时理解遵章守法是和谐社会的保证也有一定的难度。
【新课导入】
(一)新课导入
导入新课
播放视频《武松醉打蒋门神》片段
思考:你对《水浒》中的这个故事情节有什么看法?在现代社会武松这样做合适吗?
观看视频、思考并回答问题
通过“情有可原、法律难容”的道理,引入新课“法不可违”。
【新课讲解】
(一)新课讲解
(一)法律的规范作用
活动一:行为的底线
(学生阅读教材P46“运用你的经验”)
1.思考: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教师讲述:小勤不懂法,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实施了违法行为。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了解法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
教师总结: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
活动二:认识违法行为
(学生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
1.思考: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给社会造成哪些危害?行为人落得什么结果?
2.什么是违法行为?
3.根据这三个案例和教材知识,回答违法行为有哪些。
教师总结:含义: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行为。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展示表格和学生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一
较轻
物权法
(民法)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二
较轻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法规)
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三
严重
刑法
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
1.观察与思考: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哪几种?
2.从“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教师总结: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通常称为犯罪。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警惕和远离违法行为
活动四: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49“探究与分享”)
思考: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教师总结: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需要,明知没有发生险情,而故意编造实际不存在的危险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此引起社会混乱、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险情是指水灾、火灾、车祸、地震、塌方、匪警、疫情等危急情形。比如为了寻开心,无事拨打匪警、火警电话,造成消防车、警车徒劳奔忙,干扰这些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影响正常出警和抢险。这种行为无论是否达到目的,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受到治安处罚。
教师讲述:我们可能想不到,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殴打他人等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生活中,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活动五:警惕身边的民事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50“探究与分享”)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