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结构】
目录
DIRECTORY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目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议题:为什么民法典被誉为“从摇篮到坟墓”“罩着你一生”的法律?
(一)民法的重要性
(1)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2)地位: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3)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民法调整的范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平等主体
①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不是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②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甲因盗窃他人财物被警察拘留。
5、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6、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既学既练】
√
×
√
×
√
√
下列情形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注意:自然人≠公民)
自然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法人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非法人
组织
【名词解释】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特别法人
(二)民法调整的范围
【名词解释】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利益或身份而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离、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因亲缘、姓名、名誉而发生的关系,因发明、创作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的人身权利义务方面,都属于人身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它直接以物质利益为内容,如财产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租赁关系等。
财产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范围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财产关系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
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民法不调整
例题:甲为某市市长,乙是甲的秘书。某日,甲乙一起外出到商场购物,甲的钱包丢失,向乙借1000元用于购物。甲与乙的借钱关系 ( )
①是财产关系,受民法调整
②是宪法规定的行政上下级关系
③是人身关系,受民法调整
④是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既学既练】
B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