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学习目标: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在不同时期的演变和完善;认识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与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相关;通过对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的学习,认识我国收回关税主权,完善税收制度的意义。
时空定位
概念解析
赋税制度
是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赋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主要包括税和役。
概念解析
赋
役
制
度
赋税: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
实物或货币。是土地税和各种捐税的总称。
徭役: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成年男子)承担的无偿劳动。
包括劳役和兵役等。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户税);
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田赋)
其它杂税
一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先秦
商朝时期:
贡纳制度,诸侯以上贡的形式缴税。
商朝的贡纳关系包括“外服”和“内服”...“外服”...对以商为中心的国家或部落联盟首领所进献的贡纳。这种贡纳没有固定的数量和期限,只是一种表示友善的象征性形式。“内服”主要出自在朝中任职的部落首领,上贡物品多是大量的牲畜或其他一些珍奇动物及卜甲、卜骨、弓、玉等等。
——金开诚《中国古代赋税徭役》
从夏、商一直到西周,赋税大多以贡、赋这两种形式存在,其实质就是统治阶级直接占有生产者的劳动产品。比如,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根据有关文献记载,夏、商、周三代都是定额贡纳制度,征收标准是若干年农业收成的平均数。根据多数历史学家的意见,这个征收的额度应该是十分之一,也就是著名的“什一税”。“十里抽一”这个比例在古代中国持续了很久。根据一些出土的文物和史料可以知道,商朝的贡纳关系包括“外服”和“内服”两种,二者有较大差别。所谓 “外服”,是一些臣服于商政权的部落,如侯、甸、男、卫等,对以商为中心的国家或部落联盟首领所进献的贡纳。这种贡纳没有固定的数量和期限,只是一种表示友善的象征性形式。“内服”主要出自在朝中任职的部落首领,上贡物品多是大量的牲畜或其他一些珍奇动物及卜甲、卜骨、弓、玉等等。
一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先秦
西周时期
贡赋制度,诸侯以上贡的形式缴税,为王室服役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从夏、商一直到西周,赋税大多以贡、赋这两种形式存在,其实质就是统治阶级直接占有生产者的劳动产品。比如,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根据有关文献记载,夏、商、周三代都是定额贡纳制度,征收标准是若干年农业收成的平均数。根据多数历史学家的意见,这个征收的额度应该是十分之一,也就是著名的“什一税”。“十里抽一”这个比例在古代中国持续了很久。根据一些出土的文物和史料可以知道,商朝的贡纳关系包括“外服”和“内服”两种,二者有较大差别。所谓 “外服”,是一些臣服于商政权的部落,如侯、甸、男、卫等,对以商为中心的国家或部落联盟首领所进献的贡纳。这种贡纳没有固定的数量和期限,只是一种表示友善的象征性形式。“内服”主要出自在朝中任职的部落首领,上贡物品多是大量的牲畜或其他一些珍奇动物及卜甲、卜骨、弓、玉等等。
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没有所有权 ,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夏朝、商朝时期实行的“八家为井”“同养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一些。周代以后出现的“九夫为井之制”个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做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西周中期,贵族之间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个人私有制至少在贵族之间已经出现。由此,自上而下,进一步发展为实际耕作者的土地个人私有制。 ——金开诚《中国古代赋税徭役》
一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先秦
春秋战国时期
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商鞅变法等。)
如 《国语·齐语》就记载说,“相地而衰征”就是根据土地质量的好坏,即肥瘠程度按亩征税。还有更详细的记载说,根据土地的亩数纳税,收成最好的年景采取十分之三的税率,收成一般的年景采取十分之二的税率,收成不好的年景采取十分之一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