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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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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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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课标: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以及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
教学过程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一)先秦时期
1.西周时期:分封制下贡赋制度,诸侯以上贡的形式缴税,为王室服役
2.春秋时期
(1)背景:
① 出现
② 逐渐瓦解,诸侯国财政收入减少
(2)表现:
①齐国;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②鲁国:前594年“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亩收税
(3)实质: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制
(4)影响:
①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
②推动社会转型: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
③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二)秦汉时期:田赋、人头税和徭役
【名词解释】编户齐民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兵役的依据。
1.田赋
时间
田赋征收情况
秦朝
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即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
汉朝
汉初统治者采取“ ”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
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的时候改为三十税一。
2.人头税:口赋、算赋
时间
口赋
算赋
秦朝
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
汉朝
不分男女,7--14 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
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3.徭役:更卒、正卒、戍卒
种类
役龄
役期
任务
更卒
秦朝男子17岁起役,后来汉昭帝改为23岁起役。
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
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
、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
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
一般是两年
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
戍卒
一般是一年
到边塞
4. 财产税
汉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货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 ”,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知识拓展】算缗,亦称"算缗钱"。西汉初年所行税法之一,对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和车船所征的赋税。
告缗:汉武帝刘彻为打击商人势力,解决财政困难而采取的一项政策。告缗是算缗的延伸。公元前114年,汉武帝实行告缗,即鼓励告发算缗不实。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
(三)隋:租调役
1.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
2.北魏开始租调制;隋朝沿用,主要向民众征收 。
(1)基础:均田制(授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2)内容
①租:田赋,土地上的产出
②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
③徭役:成年男子承担一定徭役
(四)唐朝:唐初租庸调制→唐中后期两税法
1.唐前期:租庸调制
(1)基础:
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 ”(土地制度)
(2) 对象:
针对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
(3) 内容:
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4) 作用: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2.唐中后期:两税法
(1)背景:
唐朝中期, 导致均田制破坏。(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2) 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 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3)内容:
①量出为入: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
②按田亩缴纳地税,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
③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4)意义
①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创新: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知识拓展】两税法的特点和局限性
特点:
①量出为入,以国家财政支出来确定赋税总额
②简化税制
③考虑赋税负担能力,两税法的课税对象是土地,赋役负担更加合理
④租税以货币缴纳
局限性: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现象增多,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矛盾加剧。
(五)宋朝
1.宋初: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2.北宋中期:
(1)原因: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2)表现:北宋中期王安石提倡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