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了解先秦时期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内容和意义。
2.通过了解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从材料实证角度认识儒家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的史实。
3.理解宋以后理学以乡约的形式直接面向底层百姓宣讲的意义。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背景
(1)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
(3)东周时期,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影响最大的是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
(4)战国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①《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②郑国的子产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铸刑书。它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2.内容
(1)儒家的德治思想
①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
②孔子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③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2)法家的法治思想
①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
②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③韩非提倡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要赏罚分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评价
(1)儒家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2)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最终促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2)汉承秦制,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
(1)特点及其原因: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是最重要的变化,主要是因为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2)表现
①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②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
(1)编纂《唐律疏议》
①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修订颁布《永徽律》,后又最终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②《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③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2)提倡礼治:732年,颁行《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是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3)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思考1:观察教材第46页“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并阅读图片下面的文字说明,律和令的法律效力如何?此汉简的出土有什么意义?
提示:(1)效力: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意义:《二年律令》的出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秦律和汉律的认识。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著有《天圣令》。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教化
(1)背景
①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②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和科举,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内容
①宋朝以后,儒学人士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②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③清朝乡约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3)特点:乡约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思考2:阅读教材P46“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家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提示:吸取秦朝苛政的教训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加速了我国法律和儒家思想的结合;统治者重视仁政的重要性,但也清楚法治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儒家思想和法治的结合是最好的选择;法律只有和儒家思想相结合才能便于百姓接受和推广。
法家和儒家的治国理念
【材料实证】
材料一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