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复习提问
1.什么是民法?民法典有何意义?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三要素是什么?
3.怎么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4.民法为什么规定基本原则?有哪些原则?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
民事权利体系(P5相关链接)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回顾上一节课我们讲: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与 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2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3
1、保障人身权利的原因、内容、要求,最基础的权利。
2、姓名的意义、姓名权的法律规定
3、肖像的含义、肖像权的法律规定
4、名誉的含义、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法律规定
5、隐私的含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
自学指导
要求:浏览课本P7-11,找出下列问题并作出标识
4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侵犯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侵犯了人格尊严权。
1.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5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
人身
权利
2、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注意: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权利(如财产权)不是人身权利。
②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地位: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自然人)
(2)为什么保障?(各自的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区分: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4)要求(怎么做):①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P7相关链接)
注意:①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