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 16 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2. 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重点难点】1.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2. 中国近现代的财税改革;3.关税与贸易保护
【基础梳理】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表 1)
时期
赋役结构(种类)
演变趋势(特点)
秦汉时代
秦汉时的赋役,大致包括了田赋、人头税和徭役三部分:
⑴田赋:秦朝田赋税率极高,汉初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 一的税率,到汉景帝时改为三十税一);
⑵人头税: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 口赋,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规定 不分男女,按年龄每年分别缴纳口赋和算赋,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 倍;
⑶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秦汉徭役的起役年龄不同,更卒、正 卒、戍卒的服役时间和地点不同);
⑷财产税:秦朝“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汉朝还对车船征税,对商人 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 ”,甚至农民饲养六畜 都要缴税
⑴ 汉 朝 向 人 民 征 收 的 田 赋、人头税和徭役比秦朝 大为减轻;
⑵汉朝加重了对财产税的 征收;
⑶汉朝人头税、徭役侧重 于向成年人征收,等等
隋 唐
隋朝
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⑴ 从 必 须服役到 可 以代 役,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 制逐渐松弛;
⑵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 开始发生改变(征税的主 要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
唐朝
⑴继承隋制,变成租庸调制,针对 21—59 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租、 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 ”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
⑵780 年,唐朝政府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 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 分夏、秋两次征收
宋 元
宋朝
⑴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⑵宋朝除了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⑶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⑴继承唐朝赋税制度,又 有所改变和加重(征收种 类增多);
⑵出现赋役货币化趋势, 反映政府对农民人身控制 的松弛;
⑶元朝实行南北异制
元朝
⑴基本上沿袭唐朝的赋税制度,租庸调施行于北方,征地税、丁税,两税 法施行于南方,征夏税、秋粮;
⑵元朝在税粮外又征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明 清
明朝
⑴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⑵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称“金花银 ”;
⑶明朝后期,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统 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岀一部分统一雇人
⑴赋税合并,统一征收;
⑵丁税逐渐摊入田亩,人 头税彻底废除, 国家对百 姓 的人 身束缚进 一 步 减 弱;
⑶封建国家从征收实物和 力役逐渐向征收货币转变
清朝
⑴固定丁银:1712 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 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
⑵摊丁入亩:雍正帝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1.关税的含义、起源和构成
⑴含义: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 口税则,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 ⑵起源:我国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 ”就要被征税。
⑶构成:在较长历史时期里,存在着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中国直到 1937 年才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 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2.近代中国关税主权的丧失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⑴《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 ”,开了协定关税的恶例;
⑵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强化了西方列强的协定关税权,根据这些条约和片面 最惠国待遇规定,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⑶掌管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3.近代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努力
⑴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⑵南京国民政府争取关税自主的努力
①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②1928 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 ”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③1928 年 7 月,国民政府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 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 ”或新的关税条约。到 1930 年, 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