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回归教材】2024年高考语文重要作家及作品教考融合专题练习:
杜牧 范仲淹 高适 归有光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中国传统美学在“美”的问题上的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不存在一种实体化的、外在于人的“美”,“美”离不开人的审美活动。
唐代思想家柳宗元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兰亭也,不遭右军,则清湍修竹,芜没于空山矣。”
柳宗元这段话提出了一个思想,这就是,自然景物要成为审美对象,要成为“美”,必须要有人的审美活动,必须要有人的意识去“发现”它,去“唤醒”它,去“照亮”它,使它从实在物变成“意象”。“彰”,就是发现,就是唤醒,就是照亮。外物并不能单靠了它们自己就成为美的。美离不开人的审美体验。这种体验,是一种创造,也是一种沟通,就是后来王阳明说的“我的心灵”与“天地万物”的欣合和畅、一气流通,也就是后来王夫之说的“吾心”与“大化”的“相值而相取”。对于柳宗元的这个命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美离不开观赏者,而任何观赏都带有创造性。
一般人之所以容易接受“美是客观”的观点,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看到物是客观的,因此他们觉得物的美当然也是客观的。这座山是客观的,那么这座山的美当然也是客观的。这棵树是客观的,那么这棵树的美当然也是客观的。这里的错误是在于把“象”与“物”混淆起来了。在审美活动中,我们所面对的不是“物”,而是“象”。西方艺术家喜欢称之为“形式”,中国古代艺术家则常常称之为“物色”或“景色”。在审美活动中,“物”的有用性以及它的自然科学属性是不被注意的。审美观赏者注意的是“象”。在审美观赏者面前,“象”浮现出来了。一座山,它作为“物”,相对来说是不变的,但是在不同的时候和不同的人面前,它的“象”却在变化。“象”不能离开观赏者。“物”是实在的世界,“象”是知觉的世界。竹子是“物”,眼中之竹则是“象”。“象”是“物”向人的知觉的显现,也是人对“物”的形式和意蕴的揭示。
朱光潜谈美,总是一再强调指出,把美看作天生自在的物乃是一种常识的错误。他指出,“象”不能离开“见”的活动,有“见”的活动,“象”才呈现出来,所以美的观赏都带有几分创造性。他说:“见”为“见者”的主动,不纯粹是被动的接收。所见对象本为生糙零乱的材料,经“见”才具有它的特殊形象,所以“见”都含有创造性。
美并不是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同一外物在不同人面前显示为不同的景象,具有不同的意蕴。
一般人之所以容易接受美是客观的观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按照他们的常识,美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是不会变化的。其实这种常识也是片面的。泰山的日出,它作为“物”,对每个观赏者都是相同的,但是,不同的观赏者,老人与小孩,诗人与音乐家,他们所看到的泰山日出的景象,往往很不相同。所以赫拉克利特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费尔巴哈说:“每个行星都有自己的太阳。”卡西尔说:“如果我们说,两个画家在画‘相同的’景色,那就是在非常不适当地描述我们的审美经验。”
(摘编自叶朗《美学原理》)
材料二:
你们来信常追问我:美是否纯粹是客观的或主观的?我曾经强调过这样从抽象概念出发来对本质下定义的方法是形而上学的。要解决问题,就要从具体情况出发,而审美活动的具体情况是极其复杂的。现在就从节奏感这一方面来谈一谈。
节奏是音乐、舞蹈这些最原始也最普遍的艺术所同具的一个要素。节奏不仅见于艺术作品,也见于人的生理活动。人体中呼吸、循环、运动等器官本身的自然的有规律的起伏流转就是节奏。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和愉快,否则就感到“拗”或“失调”,就不愉快。例如听京戏或鼓书,如果演奏艺术高超,像过去的杨小楼和刘宝全那样,我们便觉得每个字音和每一拍的长短高低快慢都恰到好处,有“流转如弹丸”之妙。如果某句落掉一拍,或某板偏高或偏低,我们全身筋肉就仿佛突然受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撼。这就叫做节奏感。
为着跟上节奏,我们常用手脚去“打板”,其实全身筋肉都在“打板”。这里还有心理上的“预期”作用。节奏总有一种习惯的模式。听到上一板,我们就“预期”下一板的长短高低快慢如何,如果下一板果然符合预期,美感便加强,否则美感就遭到破坏。在这种美或不美的节奏感里你能说它是纯粹主观的或纯粹客观的吗?或则说它纯粹是心理的或纯粹是生理的吗?
节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也是心理和生理的统一。它是内心生活的传达媒介。艺术家把应表现的思想和情趣表现在音调和节奏里,听众就从这音调节奏中体验或感染到那种思想和情趣。
节奏主要见于声音,但也不限于声音,形体长短大小粗细相错综,颜色深浅浓淡和不同调质相错综,也都可以见出规律和节奏。建筑也有它所特有的节奏,所以过去美学家们把建筑比作“冻结的或凝固的音乐”。一部文艺作品在布局上要有“起承转合”,这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