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情境导入
2024年1月5日山东烟台一大学生被从天而降的冰锥砸中头部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8日,有律师表示,此事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思考:此案应怎么确定事故责任?
提示:此案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目: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核心素养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2、诉讼时效有多久?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4、侵权责任的其他规定是什么?
结合书本p.32-p.34,自主预习以下内容
小壮和小杰是初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1)小壮的父母;
(2)学校;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孩子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管理不善的责任
情境探究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中小壮与小杰在校期间打闹玩耍,小杰摔倒在地,小壮的父母和学校都要承担侵权责任,请问案例中法律保护了谁的权益,行为人指的是谁?
(1)保护了小杰的权益;
(2)行为人是小壮和他俩所在的学校。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案例中的小壮的父母和学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应该是什么?
赔偿损失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王某于2017年3月9日向赵某借款1万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条一份,借条上注明一年后还款。2021年5月,赵某讨债无果,遂欲去当地法院起诉王某。
思考:你认为法院会支持赵某的主张吗?
不会,因为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赵某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了三年,即使起诉,也不会胜诉。
情境探究
3、诉讼时效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速递: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王某和李某是朋友。2010年8月18日,王某向李某借款5000元,但借据上并未标明还款日期。2019年10月,李某王某二人因其他事情发生纠纷,友谊破裂,李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拒不归还。无奈,李某于2020年1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欠款,王某却称,过了这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