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下表中国古代不同时期的一一些法律条文,这体现了中国古代
出处
法律条文
汉简《二年律令告律》
“子告父母、妇告威公(公婆)奴婢告主”则“勿听而弃告者市”
《唐律疏议斗讼律》
“告祖父母、父母者,绞”
《大明律》
“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
《大清律例刑律诉讼》
“亲属相为容隐”
A.逐渐强化血缘关系 B.法律与公德融为一体
C.儒家伦理观法律化 D.封建等级秩序日趋固化
2.乾隆四十四年,刑部议定“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若案件没有相应的条例依照,则用“比照法”去“比引科断”,例如“奴婢诽谤家长,比依骂家长律,绞”。这一规定体现出,清代( )
A.人身依附关系加强 B.法律判决有随意性
C.定例具有最高权威 D.司法实践律例并用
3.朱元璋选用深通法律的学者编订律令,经过缜密的商定,去繁减重,编成《大明律》,又为简化公文,于洪武十二年立《案牍减繁式》颁示各衙门,使公文明白好懂。由此可见,明初( )
A.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B.重视法令和吏治的建设
C.以法治国成为上下共识 D.大部分老百姓明晓律令
4.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乡约的演变实质上反映了 ( )
A.官府取代了儒学士人的教化作用 B.乡约被政府利用而具有法律效力
C.乡约、法律合流的儒法结合的特点 D.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
5.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载了一则案例,杜泸女子甲居夫丧期间与人和奸,虽然在当时没有直接对应的律令加以处罚,但由于违背礼制、违背人心与情感,官吏还是比附相关律文做出了不轻的处罚。据此判断,汉代律令审判
A.呈现出儒家化的特点 B.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C.继承了秦朝严刑酷法 D.旨在维护家庭夫权伦理
6.《唐律疏议・名例》在谈到立法宗旨时指出,圣人(国家)立法的直接目的是“防其未然”,其深 远意图则是“存乎博爱”,而圣王(国家圣主)为此之所以要动用刑罚,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做法。由此可见,唐代法律
A.顺应了普通民众的意愿 B.体现了“德主刑辅”的理念
C.对君主的权力形成制约 D.为君主实施仁政提供保障
7.《唐律疏议》规定,子孙在祖父母、父母没去世的情况下就和祖父母、父母分家单过(如为祖父母、父母指示则无罪),徒三年……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徒三年。这表明唐代
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相统一 B.司法判决存在轻罪重罚现象
C.伦理纲常成为立法基本原则 D.孝老敬亲成为社会行为规范
8.据《汉书·赵广汉传》记载,赵广汉被萧望之劾奏不道罪名后,被下廷尉狱审理,廷尉将拟定罪刑上奏皇帝,“天子可其奏”,广汉获腰斩刑。这表明汉代( )
A.治国注重严刑峻法 B.司法审判程序化
C.法律教化功能强化 D.推动法制儒家化
9.瞿同祖先生曾说“除秦律外,历代的法典都出自儒者的手笔,这些人虽不再反对法治,但终究是奉儒家为正统的,所以儒家的思想支配了中国古代的法典,这是中国法系的一大特色”,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儒学与法律结合巩固了其正统地位 B.汉武帝内儒外法的思想被历代所继承
C.法律儒学化是中国法系的鲜明特点 D.儒家的价值观渗透进社会的各个层面
10.中国历史上某时期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这是在
A.唐朝 B.宋朝 C.明朝 D.清朝
11.下表为《周礼·地官司徒》中有关西周大司徒职责的记载(节选)。据此可以认定,当时( )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
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以乡八刑纠万民
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A.德治法治争端初起 B.援礼入法开创先河
C.教化刑罚相辅相成 D.社会局面安定有序
12.清律加重对谋反、谋大逆与强盗等罪的处罚。凡反逆案犯,不分首从、共谋者凌迟处死,十六岁以上同居男子斩决,十五岁以下男子及女性家属罚没功臣之家为奴。这反映出清朝( )
A.君主专制强化 B.民族矛盾尖锐 C.律法创新颇多 D.统治危机加深
13.令,记载国家的行政制度与规则,是唐宋时期法律的组成部分。唐宋时期制定的令,元明以后大都散失。当代学者在天一阁藏书楼发现北宋《天圣令》的明抄本,北宋《天圣令》基本上是参照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修订的。据此判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