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题: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导学案
班级:______ 姓名: ______ 成绩:______
【课标要求】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学习目标】
1.通过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侵犯人格权的典型案例,分析人身权利的重要性和权利内容。
2.通过校园欺凌的视频分析,认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3.通过两则典型案例分析,认识姓名权和肖像权和相应的侵权行为
4.通过三则典型案例分析,认识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益,并能区分不同权利。
【教学重点】自然人的人格权。
【教学难点】名誉权和隐私权
【新知导学】(请自主阅读教材,完成知识梳理。
人身权利
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 和 。
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是人之所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具体内容:
自然人: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如:夫妻、亲子等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人格权
(1) 生命权、(2)身体权、(3)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 的权利。)
(4)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 自己的姓名;但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北雁南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干涉:无正当理由干涉。比如,父母无正当理由干涉成年子女改名;养父母无正当理由不允许养子女随生父母姓。
盗用:未经同意或授权而使用,并未宣称其就是该姓名权人——奥运冠军的姓名未经授权而注册商标,比如:全红婵、谷爱凌
冒用:不用自己的姓名而用被侵权人的姓名——网络中假冒大V
(5) 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艺术或技术手段)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外部形象不限于面部,手、脚、背的外部形象;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
自然人有权 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6) 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民事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是一种社会评价。)
(7) 荣誉权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 ,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8) 隐私权
隐私具有私密特点,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 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递、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
【课堂学习】
1. 议学情境:人格权受保护典型民事案例目录
学生活动:议学活动:结合这份典型民事案例目录,法律维护的人身权利有哪些?
2.议学情境:观看预防校园欺凌视频
学生活动:议学活动:观看视频,谈谈校园欺凌侵犯了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议学情境:
2017年10月,被告向某云与原告向某杉(未成年人)之母郑某离婚,约定原告由母亲郑某抚养。原告跟随郑某生活后,郑某将其姓名变更为“郑某文”,原告一直使用“郑某文”生活、学习,以“郑某文”之名参加数学、美术、拉丁舞等国内、国际比赛,并多次获奖。2023年12月,被告向某云向派出所申请将原告姓名变更回“向某杉”。在原告姓名变更回“向某杉”后,其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原告及其母亲郑某与被告向某云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原告姓名变更为“郑某文”。审理中,原告到庭明确表示,其愿意使用“郑某文”这一姓名继续生活。
学生活动:议学活动:结合材料,谈谈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请求,为什么?
议学情境:
被告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设定“AI陪伴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