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轮复习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考点一知识体系
敬老是义务
家和
万事兴
义务
权利
育小职责大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亲属关系的内容
处理家庭成员关系的法律
抚养与教育
监护职责
3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时1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1.育小职责大
父母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的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的“教育”是指保障子女享有教育的权利
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
父母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这里的“教育”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必要约束、管教和引导
提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情景探究
以案释法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并要求学校承担此次事件全部责任。
你认为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课本P42)
家长的理由无法成立。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为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受到损害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如果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敬老是义务
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禁止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4)必要性:
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5)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7)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核心归纳------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1)内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注意: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注意:
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知识拓展
抚养、扶助、扶养和赡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