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复习: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学习目标】
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辩证认识赋役制度的变化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息息相关。
2.认识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的本质及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重点难点】
1.重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过程
2.难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化的规律、原因、影响
【自主学习】
(1) 基础知识梳理
自主学习——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沿革
秦汉
主要有田赋、 和徭役,汉朝还征收 税。
隋唐
隋朝征收租调役,唐朝实行 制,“租”是 ,“调”是 税,“庸”是指 。唐朝中期改行 ,按 征收地税,按人丁、 征收户税,分 两次征收,标志着以 为主的课税标准开始改变。
宋朝
承袭唐朝两税法, 税繁杂多变;王安石推行 ,百姓缴纳免役钱、
助役钱,官府
元朝
基本上沿袭 ,在税粮外又有“ ”。
明朝
张居正在全国推行 ,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由官府合并收 ,按亩折算缴纳。
清朝
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实行“摊丁入亩”,废除了 ,
国家对百姓的 进一步减弱。
(2) 知识拓展
黄宗羲定律: 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会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走向了原先改革目的的反面。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3) 自学疑问
【课堂探究】
1. 规律探究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以土地制度为基础,随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变化。西汉实行编户制度,作为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的依据,农民从此向封建国家承担田租、算赋和口赋、徭役、兵役,标志着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隋朝及唐朝前期的租庸调制则是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和创新。唐中期以后采用了“两税法”,以财产和土地为征收的准则,统一了税收制度。宋朝时期,王安石构建的“方田均税法”,反映了公平税负的思想。明中期直至清初实行“一条鞭法”,把过去的所有征收项目合并起来征收,化繁为简,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到清雍正年间,实行地丁合一政策。
——金玉佳《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
设问: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趋势。
2.链接高考
材料一 自魏晋有户调之制,北朝因之,及唐而有租庸调之名。租者田租,即今之田赋;庸者力役,若不役,出绢而当庸直;调则户税,各随乡土所出,岁输绢绫纯绵,其无蚕桑之处,则输布麻。惟田赋不计亩而计丁或户,则与均田制度相辅而行,盖必人皆授田,始可按丁征租也。 均田制度以户籍为本,籍既失实,欲不废而不能矣。逮唐之中叶,均田制度坏,租庸调亦不能复行,改为两税法矣。
——摘编自万国鼎《中国田制史》
材料二 白居易的《赠友》描述了两税征钱导致钱重物轻而伤农的现象,“胡(何)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弹”;表达了对租庸调法的认同,“庸必算丁口,租必计桑田。不求土所无,不强人所难。量入以为出,上足下亦安”,主张“复彼租庸法,令如贞观年”。柳宗元的《答元饶州论政理书》指出,两税法实行按户等征税,富人贿赂官吏求居下等以逃税,导致“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他认为要避免上述现象的出现,只有“舍其产而唯丁田之间”,即恢复以身丁为本的租庸调法。
——改编自付志宇《唐人诗文所见两税法变革补证》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扼要说明唐代户籍制度、均田制、租庸调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简析租庸调制“不能复行,改为两税法”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白居易、柳宗元对唐代税制改革的看法(6分)。
【课堂训练】
1.南宋乾道年间,浙江松阳等地实施了义役法,以一乡或一都为单位,由当役民户各出田若干,或出钱合买规定田数作为助役田,推地方士绅收田租供应役费,出钱多少,按贫富定等差。由此可知,义役法的实施( )
A.减少了劳役种类 B.有利于减轻民众服役负担
C.加强了中央集权 D.说明王安石变法影响深远
2.明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这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下列各项中,对张居正推广一条鞭法前所处的经济状况,表述正确的是( )
A.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