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责任的依据、意义?区分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要件?
4. ★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
5.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总的要求)
6.★民法对名誉权、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7.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必要性(P37)?意义(P38)、★实质、内容
8.★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复习提问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程标准 核心考点 考情预测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权利?
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意义?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
5、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意义?
6、★什么是被继承人、遗产、继承人、继承权?(继承关系的4个概念)
7、★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8、★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
9、★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P47第一段)
10、处理好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P47末段)
11、★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含义、种类?遗嘱有效的条件、意义?
1.考查内容: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考查形式:选择题、非选择题都有考查;
3.命题常常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如何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课标与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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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含义
继承权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含义、特点、类型)
遗嘱继承的意义
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义务: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要求、意义、缺陷
家庭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
权利:教育和保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赡养)
要求:平等原则、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范围
★继承权的丧失
第五课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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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检测
1.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父母不必担责。( )
提示: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收入条件较差的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
提示:无论收入条件如何,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3. 老人无法变更赡养责任人。( )
提示:老人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相关赡养责任人。
4. 子女在继承遗产时享有优先继承权。( )
提示:父母、子女、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是平等的。
5.遗嘱继承是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 )
提示: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属于遗赠。
预习检测
6.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
提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7 .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
提示: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8.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提示: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2)处理亲属关系的准则/依据: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5.1家和万事兴(家庭法律制度)
一、育小职责大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注意】★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义务 抚养
教育
监护职责★
权利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