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一课 自我保护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远离危险,拒绝侵害
1、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有哪两部?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我国保障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四大“保护”)是什么?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温馨回忆:
有一个统计的数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 :
就是全世界平均每年有一百万的未成年人死于意外伤害,而我国每年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每天平均40多名中小学生因为交通意外、溺水或者是食物中毒这些意外的伤害而死亡,相当于消失一个班的学生。
案例——
某个深夜,发生在北京的“流星雨事件”,在全国引起轰动。一位 14 岁的少女凌晨独自外出观看流星雨,被人诱骗到一公园隐蔽处惨遭杀害。
讨论:这位少女被害的原因有哪些?
家庭、学校、社会与司法方面给我们提供的保护,只是为我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条件。要使自己的身心及合法权益得到根本保护,最关键的还要靠我们自身的努力,即树立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远离危险,
拒绝侵害
第十一课
自我保护
学会求救和自救
善用法律武器
(方法)
同学们:预习课本85-87页,思考下列问题,并完成练习册第50页《快乐预习》1、2、3题。
一、远离危险,拒绝侵害
1、我们未成年人如何远离危险,拒绝侵害?
2、面对侵害,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3、向侵害者说“不”有什么意义?
4、我们怎样远离危险呢?
危险的离家出走
初三学生戴宁和李丽离家出走,在去长沙的火车上认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在男子的花言巧语下,她们被骗到长沙市宁乡县城,随后被该男子卖到了福建省,并被迫卖淫。
一、远离危险,拒绝侵害
讨论:(1)离家出走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2)为什么戴宁和李丽的合法权益会遭到侵害?
(3)我们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吸取哪些教训呢?
(3)我们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吸取哪些教训呢?
1、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远离危险环境,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课本第85页画出)
一、远离危险,拒绝侵害
走进生活,远离危险
不坐陌生人的车。
不随便约见网友。
张某该去约见网友叶某吗?为什么?
小芳可以跟那个人走吗?为什么?小芳应该怎么办呢?
一天,当你独自一人在家,突然门外响起“咚咚”声……
不要轻易开门。
提高警惕,远离危险。
一天放学时,一位陌生人拦住你,问你某地方怎么走,并要求你带路,而且会给你报酬。你该怎么做?
告诉他的路,但不给他带路。
提高警惕,远离危险。
不要独自在没有人的地方活动。
提高警惕,远离危险。
请大家回想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学校、老师给大家进行的安全教育,需要我们警惕的事情。(大家分组讨论交流收集,每组至少三例。)
热天到了,不要下河下塘下水库洗澡。
学生不骑摩托车上学回家。
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要拥挤。
不在过道上追逐打闹。
遇到雷电,不要在树下躲藏,不接打电话。
不玩甩炮。
不携带钢棍、管制刀具
找一找: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哪些危险的地方不能去?危险的事不能做?
不私自乱接电线。
不撞红灯。 不进网吧、歌舞厅。
(1)如果在路上遇到陌生人问路,不要上他的车。
(2)不要独自穿越公园或树林,尤其在黑暗中。
(3)独自在家,而且不知道是谁在敲门时,不要轻易开门。
(4)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此时正一个人待在某处。
(5)决不要离家出走、四处流浪 (6)不要随意跟陌生人走。
(7)不上陌生人的汽车。 (8)女生不要独自去单身男性的房间。
(9)不独自去没人的地方活动。(10)不要下河下塘下水库洗澡。
(11)学生不骑摩托车上学回家。
(12)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要拥挤。
(13)不在过道上追逐打闹。
(14)遇到雷电,不要在树下躲藏,不接打电话。
(15)不玩甩炮。 (15)不私自乱接电线。
(16)不撞红灯。(17)不进网吧、歌舞厅。 ......
应该怎样保护自己(远离危险的方法有哪些)?
远离危险:危险的地方不去,危险的事不做。
拒绝侵害
(一)案例对比
故事二:李小刚也曾被高年级男生勒索财物,他冷静地注视着对方的双眼,勇敢地说:“你勒索财物达到一定数量,就要被公安局立案,我如果现在给你钱就是帮你进少管所。我好朋友还等我一起回家呢。”说完就追上同学一起走了。
故事一:
讨论:
1、面对勒索事件,两则故事的主人公处理方式有什么不同?分别会带来什么后果?
2、故事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小维害怕,不敢斗争,因此继续遭受侵害。李小刚敢于斗争,制止了侵害行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侵害,不要害怕,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