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
情境导入 问题引领
结合案例,谈谈工程公司与陈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那些原则?工程公司侵害了陈先生哪些权利?陈先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如何守护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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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明确课标 把握考情
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2023广东、山东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 心中有数上职场
2022北京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心中有数上职场
2022辽宁高考真题 非选择题 考查心中有数上职场
考向预测:
1、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考查
2、通过结合热点话题、真实案例,阐释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增强权利意识,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3、通过分析案例,阐释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立足职场有法宝
1.国家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2.劳动者与劳动法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合同的含义及意义
2.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
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4.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2.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义务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法律保护劳动者
劳动合同
明明白白工作
清清楚楚维权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争议的产生
构架体系
探究突破 内化于心
一 深刻理解立足职场有法宝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情景探究
2023年12月,应届女大学毕业生梁红在应聘A公司文秘职位时,A公司以“仅招男性”的招聘条件拒绝他面试。梁红以平等就业权受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文秘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A公司未对梁红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仅以职位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对其进行面试,这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梁红的平等就业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应贴偿精神据害抚慰2000元。
结合材料,谈谈你是怎样看待平等就业的?
提示: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一系列 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等而受到歧视。
案例中A公司文秘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烹饪学校以“仅招男性”的招聘条件拒绝梁红面试是对女性的歧视,是违法的。
知识回顾:法律守护劳动者
1.法律和国家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1)国家保障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法律保障
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等
意义:
①为保障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②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④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劳动法
(1)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涉及主体
≠民事关系
(2)劳动法的意义:
①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最近的一次修订 2018年
企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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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劳动关系VS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用工主体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并依法拥有招收、使用劳动者的法律权利。此外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不是平等主体关系,不适用于民法调整),即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达成的协议,双方地位平等,不具有人身隶属关系,且双方的法律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1)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