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届新高考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复习纲要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知识体系】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认识调解与仲裁(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种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3)人民调解 ①主体: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②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③效力:经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有效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2)商事仲裁①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②特点: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1.下列纠纷不能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2.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比较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二、解析三大诉讼
(一)诉讼及其特点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2.地位: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诉讼必须严格依法进行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诉讼类型 诉讼目的 诉讼提起人
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诉讼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刑事诉讼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名词点击】自诉、公诉、行政相对人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一)诉讼权利面面观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②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是辩护人;其他的是诉讼代理人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①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②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是判决后15天,刑事诉讼是判决后10天。裁定则分别是10天和5天。
(二)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2.法律援助的申请:(1)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活动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2)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