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三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六课
第二课第一框
第五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四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侵权责任
本课复习问题索引: 小字体(综合探究、相关链接)熟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复习问题索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作用 P2熟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 、要素 P3-4背诵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P5熟读
4.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P6背诵
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内容、要求 P7背诵
7.姓名权的含义、要求 P8-9背诵
8.肖像权的含义、要求 P9背诵
9. 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含义、要求P10背诵
10.隐私权的含义、要求、意义、保护个人信息的要求、意义P11背诵
【核心突破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的关系: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含义 范围
主体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①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②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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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 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核心突破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依据: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节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民法基本原则
(1)内涵: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2)内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判断: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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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突破3】
关于人身权利
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法律依据: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②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 :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维护人身权的要求:
①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维护人身权的意义: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重点提示】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