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8 我们受特殊保护 第一课时 活动目标: 1.形成对家庭、集体和社会生活的正确态度,学会负责任,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认识自我,知道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18周岁及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体会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 3.了解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懂得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 活动重点: 了解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明确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 活动难点: 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过程: 活动一:激趣导入,认清自我 1.儿歌激趣:这节课,老师送给在座的少年一首好听的儿歌。播放《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会唱的同学跟唱。问:歌曲中的少年都属于什么样的群体?(中小学生、未成年人) 2.全班交流:对于我们未成年人的成长,哪些年龄,哪些事情特别重要? 3.教师小结:正因为我们未成年人有这么多特殊之处,所以我们受特殊保护。(生齐读课题) 活动二:聚焦法规,了解特点 1.什么是未成年人?出示: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板书:未成年人 <18) 2.随着年龄的变化,我们的身份、参加的活动都在发生变化。还记得7岁刚入学时,学校为我们举办了入学仪式;三年级的时候,我们要参加十岁成长仪式;等将来上中学,达到14周岁,还要参加青春仪式;高中满18周岁时,我们要参加成人仪式,那时我们就是成年人了。(出示:入学仪式7岁;成长仪式10岁;青春仪式 14岁;成人仪式18岁。) 3.问:是不是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18岁成年呢?(出示:教材P72知识窗,生自由读。)指名交流。(当然不是。不同国家的成年年龄也是不同的。美国成年年龄是16周岁,日本、瑞士是20周岁,奥地利和意大利是21周岁,而英国、德国和法国的成年年龄也是18周岁。) 4.问:为什么各国都要规定成年的年龄? (预设:未成年人各方面都需要格外关爱,规定成年的年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5.小结: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一个国家或整个社会的未来。但是,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因此要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 活动三:明理导行,懂得责任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未成年人超过我国人口数量的五分之一。说明,在我国未成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1.辩一辩:我们是未成年人,你认为自己要不要做家务? 甲方:我认为不要做家务,因为我们还未成年,六年级平时学习又比较紧张,没有必要把时间浪费在做家务上。 乙方:我认为做家务很有必要。虽然我们还未成年,但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也应尽一份责任,学习之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2.演一演:学生分角色表演王阿姨与邻居刘律师的聊天情景。 王阿姨:刘律师您好,我儿子今年12岁了,正读小学六年级,平时学习比较紧张,可他老想帮我做家务,我怕耽误他的学习,不让他做,他还不高兴了。您认为应不应该让他帮忙做家务呢? 刘律师:虽然你儿子才12周岁,还未成年,但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他也应尽一份责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样可以锻炼未成年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培养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并不会影响孩子的学习。 王阿姨:您说得有道理。 刘律师:我国很多法律规定都涉及具体的年龄节点,不同年龄在法律上的意义也是不同的,请看这份材料。(出示P73的知识窗:一些重要的年龄节点,生自由读) 王阿姨:我明白了,谢谢您,刘律师。 问:看了两位同学的精彩表演,你明白了什么?今后,家人再不允许你做家务时,你准备怎么对家人说?全班交流。 3.答一答:你能回答下面的题目吗?出示题目,指名回答。 (1)准许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最低年龄是 ? (2)因违法行为而可能受到行政法处罚的最低年龄是 ? (3) 中国公民应当领取居民身份证 ? (4) 未成年人可以离开监护人单独居住 ? 4.议一议: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你承担过哪些义务呢? (1)你在家里做过家务吗?做过哪些事情?(擦桌子、洗碗、扫地、倒垃圾……) (2)在学校里,你又应该承担过哪些义务?(预设:爱护公物、文明守纪、做好值日工作……) (3)在生活中,我们还应该担负起哪些义务?(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应该怎么做?孝亲敬老,我们应该怎么做?……) 活动四:活动总结,拓展应用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受到特殊保护。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做更好的自己。 板书设计: 8我们受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18周岁 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