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2024届新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
知识体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家和万事兴(一)育小职责大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父母的权利(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注意: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敬老是义务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3)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注意】: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2)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①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②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1)含义::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对象:遗产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3)关系: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4)遗产的认定: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继承需先析产)2.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1)取得方式: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注意】: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2)丧失情形:p46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3)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法定继承(1)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原则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分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3)效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
含义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的继承,是遗嘱继承。 自然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