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法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 轮 复 习
民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模块逻辑框架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
与
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2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必要性
内涵
具体内容(6个)
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隐私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知识体系
在
生
活
中
学
民
法
用
民
法
法
认真对待民
事权利和义务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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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023北京卷、2023山东卷 选择题 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3、2022山东卷、2023浙江1月高考; 非选择题 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3湖南、辽宁卷18、湖北卷10、湖南卷13、14; 选择题 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2辽宁2021浙江卷 选择题 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明确考情 把握考向
课标要求 考点概览 考向预测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作用
2.民法基本原则
3.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4.生命健康俱可贵
5.姓名肖像受保护
6.名誉隐私不可侵 1.高频考点: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
2.题型预判: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会考查。非选择题的题型方面多以案例分析类为主,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明确考情 把握考向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联系
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发挥调整作用的必然结果。
人身关系 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人格权关系+身份权关系。比如: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比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区别于由行政法、刑法调整的强制性、隶属性的法律关系。
知 识 拓 展
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①民事主体的含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人或者组织。
②民事主体分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客体---物(满足人需要的物质对象);债权客体——行为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知识产权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作品、发明、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人身关系客体——人身利益 (生命、健康、肖像等人格利益,荣誉、名誉等身份利益)。
主体
客体
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③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是什么? 区分
民事
权利
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