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标:秦汉大一统国家的建立与巩固
通过了解秦朝的统一业绩和汉朝削藩、开疆拓土、尊崇儒术等举措,认识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及巩固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通过了解秦汉时期的社会矛盾和农民起义,认识秦朝崩溃和两汉衰亡的原因。
秦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初步建立
新教材一轮通史复习
第3课
1
一、为何是“秦”?——秦统一中国的背景
二、“变”了什么?——秦朝巩固中央集权措施及影响
三、“秦变”而亡?——探究秦速亡的原因
主题引领
西周
春秋
秦朝
前770年周平王东迁
前476年三家分晋
前221年秦统一中国
战国
周秦之变
楚汉相争
前206秦朝灭亡
前202年汉朝建立
前209年
大泽乡起义
汉朝
为何是“秦”?
“其兴也勃焉”
问题探究
客观条件
主观条件
阅读课本,归纳秦统一中国的原因
客观条件——大势所趋。
①政治上:长期战乱给社会带来巨大灾难,人民渴望安定统一。
②经济上:各地域经济的发展,要求打破政治分裂所带来的阻碍。
主观条件——秦国的强大。
①秦国地理位置优越,物质基础雄厚。
②历代秦王励精图治,广纳贤才,吏治较为清明。
③商鞅变法后,秦尊奉法家,奖励耕战,国家日益强盛。
为何变法能在秦国取得成功?
你认为那一条是最关键的因素?
P14《学思之窗》
P19《问题探究》
P14 引言《吕氏春秋》
材料一:根据林剑鸣先生的研究,自秦襄公建国(前778年―前766年在位)至秦穆公(前659年-前621年在位)共九代君王,兄终弟及者三人,以次子立者一人,以孙立者二人,不明嫡庶者一人,而真正以长子身份即位的仅有武公、宣公二人。穆公之后,秦国君位继承,亦无定制。如躁公卒,立其弟怀公,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随后由简公、惠公、出子继位,最后才立献公。秦国传位的原则是“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境,择勇猛者立之”。
问题:概括秦国政治特点
秦国特点
1.宗法制不发达,少昏君;贵族势力相对薄弱,利于广纳各国人才
据记载:秦伯卒,《公羊传》曰:“何以不名?秦者,夷也,匿嫡之名也。其名何?嫡得之也。”(何注: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境,择勇猛者立之。)秦国与西周和诸侯国不同,西周和诸侯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但秦国的君位不一定传给嫡长子,而是“择勇猛者立之”。因此,《公羊传》的作者,站在宗法制贵族的立场上,斥秦为夷。
总计自襄公建国以后,至穆公以前,共九代君王:襄公、文公、宪公、出子、武公、德公、宣公、成公、穆公。计兄终弟及者三人(德公、成公、穆公),以次子立者一人(襄公),以孙立者二人(宪公、出子),以长子身份继位者仅三人(文公、武公、宣公)。穆公之后,秦国君位继承,亦无定制。如躁公卒,立其弟怀公,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随后由简公、惠公、出子继位,最后才立献公。
秦国“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境,择勇猛者立之”的好处显而易见。一般而言,这种君位继承无定制,是一定范围内的君位竞争,使得所立者必拥有一定的年龄、阅历、思想和能力优势,可避免嫡长子继承制存在的君幼母壮、外戚干政,或权臣欺主、专横跋扈,或昏庸者上位的问题,这也是秦国与其他诸侯国相比绝少出昏庸之君的重要原因。
在西周社会,由于受传统的长期稳定的农业经济的影响,周王朝创立了以“长治久安”为目的,以分封制度为基石,以礼乐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结构。
不讲宗法、注重才力的用人标准
分封制使宗法关系政治化。为了巩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减少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与财产的争夺,确立立嫡立长的继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一一个基本稳定的农业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能力要求相对不高。
保持社会的稳定,很重要的一点是固定社会成员的角色,只要社会成员安守本分,社会就不会出现大的动荡。对此《吕氏春秋●慎势》讲得非常透彻:“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无别则宗室乱。”通过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
因此在用人上,尽管周朝社会非常重视才德的标准,主张敬天保民,统治者要努力去修德、明德慎德、敬德,才能上得天神的眷顾,下得民众的拥戴。但涉及到对具体人才的任用和选拔,则仍然要坚持宗法的原则,即所谓“亲亲贤贤”,人才的选拔,尤其是对赋有重要职责的人才的选拔,还是主要限定在宗族的范围内。
因此,尽管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在争夺人才,但中原各国,包括楚国,重要人才的选用,仍然没有超过诸侯王宗族的范围,例如战国四公子就是突出的例子,而对宗族以外的人才,其任用总是作为权宜之计,并始终有所防范。
如吴起在楚悼王时代主持变法,一时似乎有很大权力,但终因其得不到“宗室大姓”的支持,最后仍被楚国宗室所杀。宗法制的特点,就在于别亲、疏、贵、贱,这种制度与国家统治制度体系融合在一起,其机制是排斥外族、疏族以及低层人才进入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