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议题:家庭与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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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本单元知识体系
家庭与婚姻新形式
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家庭中的财产继承关系
目录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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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通过真实案例,描述《中国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出台的意义,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理解家庭与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在小组讨论中培养交流合作能力、获取和解读信息能力和推理论证能力。
应用和迁移“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培育家庭责任意识,增强法治意识。
重构本单元体系
家庭
社会的细胞
敬老是义务
夫妻关系
亲子关系
育小是职责
婚姻
血缘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继承
01
家庭与婚姻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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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婚姻新形式
【情境】“不嫁不娶”“两家拼拼”,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同时他们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并且一家一个姓,这种被称为“两头婚”的婚姻形式,在江浙以及中西部几个城市流行,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照顾独生子女家庭的双方父母,更好地照顾孩子。虽然“两头婚”受到很多人称赞,但是也有人认为不应强迫孩子姓外公的姓。
【任务】自由发言:谈谈你对这种婚姻形式的看法。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为防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4.继承人只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5.法定继承确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7.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
【易错易混】
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成年子女
老年人
遗产和未偿还的债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
8.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首要的条件就是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9.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10.婚姻自由,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不受限制。
11.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1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是不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束缚。
13.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14.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
【易错易混】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受一定条件的限制
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02
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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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情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将其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从而开启父母“依法带娃”的新时代。
2022年6月28日下午,在长沙市岳麓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岳麓区法院与岳麓区妇联等单位组织就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建立健全,特别是家庭教育令的执行监督、回访跟踪等工作展开座谈。此前一天,岳麓区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赵某、钱某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子女小卉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在收到本令后立即将小卉送往学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在收到本令后三十日内前往长沙市岳麓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接受不少于三次的家庭教育指导。
【任务】同桌交流:说明岳麓区法院等单位重视家庭教育令的执行监督、回访跟踪等工作的法律依据。
①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情境】李某与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随后两人住进了李某2018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因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必须在家看店,不准外出、不准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2021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任务】同桌交流:本案中李某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王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1)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