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化 学
第一部分 教材梳理
第五单元 化学方程式
考点1质量守恒定律
1.内容:参加① 化学反应 的各物质的② 质量总和 ,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③ 质量总和 。
化学反应
质量总和
质量总和
1.该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能用来解释物理变化。
2.该定律强调的是“质量”守恒,并不包括其他方面(如体积)的守恒。
3.注意“质量总和”,不能遗漏任一反应物或生成物,尤其是气体。
4.正确理解“参加”的含义,没有参加反应或反应后剩余物质的质量不能计算在内。
2.微观解释
化学反应的实质可表示如下:
分子原子新分子新物质
3.化学反应前后各质量的关系
六个不变 宏观 ④ 元素种类 不变
⑤ 元素质量 不变
物质的质量总和不变
微观 ⑥ 原子种类 不变
⑦ 原子数目 不变
原子的质量不变
元素种类
元素质量
原子种类
原子数目
两个改变 宏观 ⑧ 物质 的种类一定改变
微观 ⑨ 分子 的种类一定改变
两个可能改变 ⑩ 分子 的数目可能改变
元⑪ 化合价 可能改变
物质
分子
分子
化合价
4.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
应用 依据
确定物质的组成元素 化学反应前后⑫ 元素 的种类不变
推断反应物或生成物的化学式 化学反应前后⑬ 原子 的种类和数目不变
推断反应中物质的化学计量数 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和数目不变
解释反应前后物质的质量变化以及根据质量差确定某一物质的质量 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⑭ 质量总和 不变
解读微观反应示意图 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⑮ 种类 、数目和⑯ 质量 不变
元素
原子
质量总和
种类
质量
考点2化学方程式
1.化学方程式的定义
用⑰ 化学式 来表示⑱ 化学反应 的式子。
化学式
化学反应
2.化学方程式表示的意义和读法
方面 意义 读法(以S+O2SO2为例)
质的方面 表示⑲ 反应物 、⑳ Y生成物 和反应条件 硫和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生成二氧化硫
量的方面 宏观 表示反应前后各物质之间的㉑ 质量比 每32份质量的硫和32份质量的氧气完全反应,生成64份质量的二氧化硫
微观 表示各物质之间的粒子个数比 一个硫原子和一个氧气分子反应生成一个二氧化硫分子
反应物
Y
生成物
质量比
在求算反应物和生成物的质量比时,是化学计量数乘以相对分子(或原子)质量之比,而非相对分子(或原子)质量之比。
3.化学方程式的书写
(1)书写原则
a.以㉒ 客观事实 为基础;
b.遵守㉓ 质量守恒定律 。
客观事实
质量守恒定律
(2)化学方程式的书写步骤
化学式
配平
条件
状态
等号
书写化学方程式时常出现的错误
(1)不符合客观事实,随意臆造化学式或事实上不存在的化学反应。
(2)不遵守质量守恒定律,没有配平或化学计量数不是最简比。
(3)化学式书写错误。
(4)错写或漏写反应条件。
(5)错标或漏标“↑”或“↓”。
1.“↑”和“↓”是生成物的状态符号,不能出现在反应物中。
2.若反应物中有气体,生成物中即使有气体也无需用“↑”标明。
3.在溶液中进行的反应,如果有不溶性固体生成,用“↓”标明,但如果反应物中有不溶性固体,生成物中的不溶性固体无需用“↓”标明。
4.有些化学反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因此需要在化学方程式中注明反应发生的条件。如把加热(常用“△”号表示)、点燃、催化剂等,写在等号的上方。
考点3根据化学方程式的简单计算
1.计算依据
(1)根据化学方程式计算的理论依据是㉙ 质量守恒定律 。
(2)根据化学方程式计算的基本依据是反应物、生成物的㉚ 质量 关系。
质量守恒定律
质量
2.计算类型
(1)纯净的反应物或生成物质量的计算。
(2)含杂质的反应物或生成物质量的计算。
(3)化学方程式和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的综合计算。
(4)涉及体积、质量换算的计算。
(5)利用图像或表格中的数据分析而进行的化学方程式的计算。
(6)无数据或缺数据的计算。
3.计算步骤
基本计算步骤:设、写、找、列、求、答。即:
设——根据题意设未知量。
写——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
找——找出已知量、未知量的质量关系。
列——列出比例式。
求——求出未知量。
答——简明地写出答案。
计算中常用的关系
(1)体积与质量的转化:m=ρV。
(2)混合物与纯净物的转化:纯净物的质量=混合物的质量×纯度。
(3)溶液与溶质的转化:溶质的质量=溶液的质量×溶质的质量分数。
1.代入方程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