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
★什么是被继承人和遗产?什么是继承人和继承权?
★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P47第一段)
处理好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P47末段)
★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含义、种类?遗嘱怎样才有效?遗嘱有什么意义?
自主学习:
婚姻简史:爱情不过是奢侈品?婚姻的起源是为了子女对遗产的继承。
这房子应该给谁
?
嫁出女泼出水,我是儿子,这都是我的!
这房子有我一份!
爸说这房子给我了!
嫂子,我哥都死了,你有什么资格要这房子?
1.继承
(1)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2.继承关系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P46相关链接1
CFO
CEO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P46第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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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继承遗产时,债务也要同时承担,但只会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负担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就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了。
小明的父亲去世时,留下60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明想办法把债还完。此后,小明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五年后的除夕,小明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还清了全部债务。
案例
分析
Q:结合课本知识分析:
1、材料的中继承人、被继承人分别是谁?
2、你如何看待小明的行为?
3、对于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和未偿还的债务,法律如何规定的?
(1)思考:材料中谁是继承人,谁是被继承人,谁享有继承权?
小明的父亲是被继承人,小明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3)思考:如果小明的父亲在去世前,留下五十万的遗产,还欠六十多万的债务,该如何继承?
小明不仅继承遗产,还需要偿还债务。未偿还的债务,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的不负清偿责任,自愿的除外。
2、你如何看待小明的行为?
小明的经过辛勤劳动,终于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是讲诚信的表现,体现了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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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5.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6、继承权的丧失
P46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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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继承权的取得
⑴法定继承: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P47第一段)
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P47第一段)
④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