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部分 古诗文阅读
专题一 文言文阅读
九年级下册 第4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15年1考:2008]
原文 重点注释精选 精准译文(加彩部分为课下的重点注释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①也;死亦我所恶②,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③有所不辟④也。如使⑤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⑥耳。 ①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②恶(wù):讨厌,憎恨。③患:祸患,灾难。④辟:同“避”,躲避。⑤如使:假如,假使。⑥丧:丧失。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讨厌的,但我所讨厌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什么(手段)不用呢?假如人们所讨厌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躲避祸患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祸患,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讨厌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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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段:用鱼和熊掌设喻,通过类比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从“所欲” “所恶”正反两方面论述为何要“舍生取义”,指出人人都有本心,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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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重点注释精选 精准译文(加彩部分为课下的重点注释句)
一箪食,一豆⑦羹⑧,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⑨尔而与之,乞人不屑⑩也。万钟⑪则不辩⑫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⑬、所识穷乏者得⑭我与⑮?乡⑯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⑰乎?此之谓失其本心⑱。 ⑦豆:古代盛食物的一种容器,形似高脚盘。⑧羹:用肉(或肉菜相杂)调和五味做的粥状食物。⑨蹴:踩踏。⑩不屑:认为不值得,表示轻视而不肯接受。⑪钟:古代的一种量器。⑫辩:同
“辨”,辨别。⑬奉:侍奉。⑭得:同“德”,感恩、感激。⑮与:同“欤(yú)”,语气词。⑯乡:同“向”,先前、从前。⑰已:停止。⑱本心: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踩踏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会轻视而不肯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吗?先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作丧失了人的羞恶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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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段:举例论证“舍生取义”的观点。通过对比行道之人、乞人和见利忘义之人的行为,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人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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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后习题)根据课文的具体内容,说说你对“本心”的理解。
【答案】①“本心”是指与生俱来的良心、良知,表现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其内核分别为仁、义、礼、智。②在本文中侧重指羞恶之心。孟子认为本心“人皆有之”,只是普通人容易丧失,
“贤者能勿丧耳”。③“本心”是孟子基于人性本善的观点提出来的重要概念,他认为人类的良知是一种本能的心理状态,不学而有,不教而在。所谓修身,就是要保有“本心”。
内容理解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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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欲有甚于生者”的“所欲”和“所恶有甚于死者”的“所恶”分别指哪些事情?
【答案】①“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②“所恶”应指非正义的、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