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国家机构有哪些》
第3课时
一、教学目标:
1.引导学生了解国家机关的产生方式,理解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关系,进一步体会各个国家机关间严密的组织性与协调性。
2.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懂得在生活中要自觉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他们心存敬畏之情。
3.在交流分享中体会国家机关的职权由人民赋予,初步树立主人翁意识,培养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二、教学重难点:
引导学生了解国家机关的产生方式,理解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关系,进一步体会各个国家机关间严密的组织性与协调性。
三、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课程导入(2分钟)
一、展示学习目标
二、畅所欲言
1.展示课件并提出问题:我们班级的主人是谁?
2.预设:我们是班级的主人。
3.追问:谁在管理我们的班级事务?
4.预设:班委会。
5.讲解:那以小见大,我们来看看我们国家的情况。
6.展示课件并提出问题:我们班级的主人是谁?
7.预设: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8.追问:谁在管理国家事务?
9.引导回答:国家机关
整体了解所学内容
认真观看PPT,进行思考并交流回答。
明确本节课内容所需要掌握的内容点在哪里。
本节课内容是上节课的延伸,前面课程的内容已为本节课打下了学习的基础,通过畅所欲言、以小见大,能够让学生从班级角度理解国家机关的相关知识,完成教学目标。
小结揭题:那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就是这节课我们主要学习的内容。
探究新知
活动一:大家一起来探究(10分钟)
1.展示图表:
2.引导学生填表:
3.小结: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4.过渡:那这些代表怎么产生?
5.展示课件并提出问题:
问题1:人民代表大会是怎么产生的?
问题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哪些代表组成?
问题3: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6.活动规则:
(1)分成4个小组;
(2)先观看视频,然后仔细阅读书本的知识窗,进行思考;
(3)小组讨论,讨论结束后小组代表总结发言。
7.播放视频: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8.展示课件引导回答问题1
9.给出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任期五年。
10.总结: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11.展示课件引导回答问题2
12.给出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总数不超过三千人、一般每年第一季度参加会议。
13.展示课件引导回答问题3
(小提示:结合全国人大的职权谈一谈)
14.引导学生畅所欲言
学生阅读图表,积极回答。
学生分组讨论,思考回答。
通过图表,可以帮助学生从班级事务过渡到国家事务,方便学生理解,提升学生的思考能力。
通过视频资料和书本资料加深学生对知识点多理解,通过讨论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并在讨论中提升合作探究能力,也为下文讲解做好准备。
总结过渡:我们前面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任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产生国家主席,还有哪些人呢?我们来探究一下。
二、其他国家机关的产生
活动二:接力小火车(5分钟)
1.展示课件提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了哪些人员?
2.活动规则:
(1)阅读书本,以接火车的方式依次说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了哪些人员。
(2)前面同学说过的内容不要重复说。
(3)比比谁说得多。
3.引导活动
4.给出答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正职和副职、地方监察委员会主任、地方人民法院院长、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追问:你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吗?
6.引导回答:一府一委两院
7.展示课件并讲解:一府一委两院是指: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为中央和地方,中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活动三:我来辨一辨(5分钟)
1.展示课件并提出问题:下列说法正确吗?不正确的话请改正!
(1)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是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合肥市人民法院院长是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3)江苏省省长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引导学生判断、改正;
(1)说法正确
(2)合肥市人民法院院长是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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