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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练习(六十三)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3·重庆适应性考试)关于监护以及监护人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的孩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B.乙今年14岁,在上学期间将同学打伤,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要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的,则可以免责
C.甲把7岁的儿子小甲委托给乙照看,乙只顾着玩游戏,小甲把人打伤。甲要承担侵权责任,乙可以免责
D.即使能够证明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监护人都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解析 把孩子送至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父母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职责不能全部转移给幼儿园,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乙满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其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只可以减轻但无法完全免除民事责任,B项错误。即便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监护人也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D项正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未尽到监护责任的乙不可以免责,C项错误。故选D。
答案 D
2.(2023·温州适应性考试)甲乙离婚后,12岁的儿子丙随乙生活。甲一直希望探望丙,但遭乙无故拒绝。离婚后第二年甲患重病去世,留下遗书一封,载明将唯一房产和80万元存款给丙,将生前收藏书画给乙。据此可知 ( )
①甲对丙的抚养义务,因离婚而解除 ②乙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身份权 ③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 ④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不可单独处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丙未成年,甲对丙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抚养直到丙成年为止,①错误。甲有权探望丙,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合法权利,除非未直接抚养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否则都是需要由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配合行使的。乙如果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探望权,而不是身份权,②错误。根据甲的遗嘱,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③正确。根据甲的遗嘱,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因为丙未成年,不可单独处置这笔财产,由监护人乙代为保管,待丙成年后,交还给丙自行保管,④正确。故选D。
答案 D
3.(2023·齐齐哈尔调研)下列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
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对等的权利 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③对于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④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对子女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②③
解析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于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据此可判定②③正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是对等的权利,①错误。不直接抚养的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对子女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④说法错误。故选D。
答案 D
4.(2023·肇庆质检)宋甲与宋乙是亲兄弟,宋母一直与宋甲生活。后宋甲早逝,其尚未成年的儿子宋丙一直尽心赡养奶奶,在外打工的宋乙只是偶尔探望。2022年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宋丙一人继承。宋母病逝后,宋乙要求继承宋母部分遗产。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
①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根据遗嘱,宋丙可继承奶奶的全部遗产 ③宋乙是宋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部分遗产 ④宋甲先于宋母死亡,可由宋丙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2022年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宋丙一人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正确,③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宋甲先于宋母死亡,可由宋丙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④正确。故选D。
答案 D
5.(2023·湖北质检)老丁身边的亲人只有儿子小丁和侄女小丽,老丁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小丁继承,之后,老丁又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常年照顾他生活的侄女小丽,老丁去世以后,小丁与小丽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老丁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侄女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老丁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老丁自书遗嘱有效,侄女小丽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房产 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小丁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