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识回顾
1.起诉的含义、地位、原则、受理机关。★★
2.立案登记及其意义。
3.开庭审理的含义、地位、过程。★★
4.上诉与二审。
新课导入
结合视频,谈一谈你对证据的认识。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3
主干知识
1.证据的★含义、作用?★收集证据的重要性
2.如何正确理解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
3.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
4.★★民事诉讼中实行什么样的举证原则?在什么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5.★★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什么?
6.★★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7. 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贯彻这一原则有何意义?
以案说法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遂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为什么?
为什么法院还进行了测谎?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一定一致吗?
结合以上案例说明证据对于打官司有何作用?
不能。该借条在以下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等。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
(2)作用:
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区分生活事实与法律事实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③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以案说法
情境中的录音属于哪一类证据?
手机录音属于电子数据。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摁手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
在法庭上,于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胡某提及的借了他2万元没还清的对话偷偷用手机录了下来。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3)分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3种)
知识拓展:物证与书证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书证形式上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等)
特别关注: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又如,遗嘱作为证据,如果用遗嘱遗书本身作为实现证明目的,书写遗书的纸张,用的笔墨的种类,书写的字体等,此时遗书是物证。如果用遗书的书写内容实现证明目的,此时遗书为书证。
知识拓展: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电子数据,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如网页、博客、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