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识回顾
1.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是亲属关系?体现?法律保障?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4.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5.如何认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目的、含义、优缺点)?
6.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理?
新课导入
为什么会出现赌王遗产的争夺?遗产应当如何继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3
主干知识
1.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
2.★什么是被继承人和遗产?什么是继承人和继承权?(继承关系)
3.★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4.★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
5.★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P47第一段)
6.处理好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P47末段)
7.★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8.遗嘱含义、种类?遗嘱怎样才有效?遗嘱有什么意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
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制度确立的意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2.继承关系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注: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3.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1)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遗产的认定/析产)
(2)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继承权的认定)
对点训练1
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张某妻子王某、7岁的儿子小张及张某父亲。2022年10月张某去世时,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张某去世后,在不考虑遗嘱继承及特殊情况下,对这6间房屋和6000元现金的正确处理是
A.王某一般应当分得4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
B.应由王某、小张、张某父亲平均分配
C.小张因为尚未成年,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D.小张能分得2间房屋和2000元现金
A
以案说法
甲的父亲去世后,甲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其父的一处房产及30万元存款,该房产市价100万元。但其父生前欠生意伙伴乙150万元,尚未偿还。乙在甲的父亲去世后,找到甲,要求甲偿还150万元。
人死债能消吗?甲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若需要偿还债务,该按照怎样的要求偿还?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自愿偿还是讲诚信的表现,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以案说法
张老汉丧偶,无子女。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李老太儿女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二人婚后居住在李老太的房子里,而今李老太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李老太的子女要求张老汉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李老太的房产应该由谁继承?继承权是如何取得的?应如何确定继承顺序?
李老太未立遗嘱,其房子适用法定继承,由李老太的再婚丈夫和李老太的儿子、李老太的女儿共同继承。故这三人各能取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份额均等)
适用法定继承
张老汉
儿子
女儿
婚姻关系
血缘关系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5.继承权的取得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权的取得
(1)法定继承
①含义:
②条件:
③特点:
④范围和顺序: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难点突破: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