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本资料由夯实基础——知识提纲(重点知识)、能力提升-备高考(高考真题)组成
夯实基础——知识提纲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
第五单元 货币与赋税制度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秦汉时期
(1)田赋
①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
②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的时候改为三十税一。
(2)人头税:口赋和算赋
口赋
算赋
秦朝
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
—
汉朝
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
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3)财产税: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4)徭役
种类
役龄
役期
任务
更卒
秦朝男子17岁起役,后来汉昭帝改为23岁起役
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
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
一般是两年
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
戍卒
一般是一年
到边塞屯戍
2.隋唐时期
(1)隋朝: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2)唐朝
时间
制度
内容
唐朝
前期
租庸调制
针对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唐朝
中期
两税法
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3.宋元时期
(1)宋朝
①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②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③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2)元朝
①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征丁税、地税,在南方征夏税、秋粮。
②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4.明清时期
明朝前期
①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②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明朝后期(一条鞭法)
①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
②内容: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岀一部分统一雇人。
③意义: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清朝前期(摊丁入亩)
①过程: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
②意义: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 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异同
(1)同:都收取银两,即货币地租,推动商品经济发展;都以土地为主要的收税依据,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都因商品经济发展使国家直接控制的土地不足,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都增加了国家收入,缓和了社会矛盾。
(2)异:前者人丁数和税额不固定,后者固定;前者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后者完全按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含义: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2)出现及早期形态
出现
西周时期,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类型
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存在着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
演变
中国直到1937年才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地位
随着国内关税的逐渐衰亡,国境关税在近代中国的重要性日趋凸显
(3)关税自主权的丧失
①起始: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②协定关税:《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此后的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强化了西方列强的协定关税权。
③海关管理:掌管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4)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
提出
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过程
①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②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国民政府首先与美国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
③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