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框 善用法律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1.认识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法,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2.要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增强应对违法犯罪的能力;
3.学会做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提高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患者李某的家属与当地医院发生纠纷,他们围堵医院,设灵堂、放哀乐、扯条幅,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就诊秩序和医院的正常秩序。警方以李某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对31名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理。其中,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拘留17人。
导入新课
你认为李某家属是合理表达诉求吗?他们应该怎样做?
自主研学
1.遇到侵害,怎样依法维权?
2.诉讼的含义、种类及地位。
3.青少年为什么要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
4.青少年如何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
5.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常见方法。
01
遇到侵害,依法求助
情景探究
姜辉今年13岁,父母离婚后,判给了爸爸。没想到他爸爸在离婚后染上了赌博,酗酒,后来夜不归宿。到了姜辉读书的年纪,不让姜辉上学还经常无缘无故就打姜辉,无论姜辉怎么求饶也不能摆脱父亲的打骂。
想一想:姜辉应该怎么办?
1、遇到侵害,怎样依法求助?
6
(1)我们可以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
1
律师事务所
2
4
公证处
3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服务所
法律服务所
法律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我们解释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帮我们出主意,甚至替我们解决涉及法律的问题。
律师事务所
律师是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律师能回答我们的法律问题,为我们出主意想办法,给我们当顾问,替我们处理涉及法律的事务,他们还能受委托帮人打官司,当辩护人。
专门公证员能够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明合同、遗嘱亲属关系、身份、学历、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等真实性合法性。
公证处
法律援助中心
如果有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又需要打官司来讨回公道,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2)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 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阅读教材P59“探究与分享”
中学生小峰自创的歌词在“全国少年儿童歌词征集活动”中获特别奖,但小峰并未接到获奖通知书。经调查发现,参加复评工作的李某做了手脚,将奖项给了张某。小峰一纸诉,将李某和张某告到法院,状告他们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经法院审结,小峰获得1.7万元赔偿。
思考: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你了解这种维权方式吗?
活动探究:诉讼维权最权威
什么是诉讼?(含义、特点、使用情况、分类)
(1)含义: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2)特点: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3)使用情况: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4)分类: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
二、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我们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我们要敢于并善于维护正当权益
3.为什么要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原因) P61AB
①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见义勇为作为高尚的品质,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扬和敬佩。【责任所在】(有勇)
②我们身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违法犯罪。【自身原因】(有谋)
二、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下面的两种行为是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1、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争取其他成人的帮助。
2、虚张声势,与违法犯罪分子巧妙周旋。
3、记住违法犯罪的体貌特征。
4、了解违法犯罪分子的去向。
5、保护好作案现场。
4.如何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行为? P60-62①-③
③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