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3课时 善用法律
一、教学内容分析
八年级上册教材以学生的社会生活为基本场域,以社会生活、社会规则、责任奉献和家国情怀为主题,四个单元的层次循序渐进。“善用法律”所在第二单元从社会规则的功能入手,引导学生懂得社会规则对个人、社会的价值和意义,理解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两种主要社会规则,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治意识,推动社会进步。其落脚点在于增强学生依法维权、依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和本领。
2、 学情分析
八年级的学生已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懂得依法维权,但对于怎样依法维权、依法维权的途径有哪些却比较模糊的;对学习法律知识有浓厚的兴趣,但法律知识比较匮乏。八年级的学生心智还不够成熟,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存在两种普遍的情形:一是胆怯,另一是鲁莽,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方法还比较欠缺。
3、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增强法治意识,增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政治认同。
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依法维权、依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4、 教学重点及难点
教学重点:树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学会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学难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树立起敢于并善于斗争的意识。
5、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真实情境一:安徽合肥,廖先生是某小区某栋某层02室业主,其与姜女士共同居住于该房屋。储先生系同栋同层03室业主。
03室业主储先生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该摄像头具有摄像存储功能,可通过手机远程操控。02室入户门与03室入户门相隔距离60厘米左右,摄像头监控范围包括02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
02室业主廖先生认为,该摄像头会监控其个人隐私,影响其生活,遂要求储先生拆除可视门铃摄像头,而储先生不同意,认为“安装摄像头是自己的个人的私事,与廖先生无关”。其他邻居听到后劝廖先生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忍,没必要争吵,影响邻里关系。对于他们的观点,廖先生感到非常困惑。
问题一:(1)你认同邻居们说的话吗?请你帮忙解答一下廖先生的困惑。
(2)如果在生活中我们遇到法律问题,有哪些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帮助?
教师总结:①寻求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这些都是非诉讼手段。
法律服务所:解决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帮助出主意、解决涉及法律的问题。(不收费)
律师事务所: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解决法律问题、当顾问处理涉及法律事务、打官司、当辩护人。(可以收费)
公证处:专门的证明机构。证明合同、遗嘱、亲属关系、身份、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收费)
法律援助中心: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又要打官司讨回公道,“弱者的保护神”。
展示几个法律服务机构的区别。为了进一步的落实法治意识,在课堂上现场点击网站链接,联系法律服务人员。
教师:经过咨询,邻居确实侵犯了廖先生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假如廖先生可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分析这三种方式的不同后果,这给你带来怎样的启示?
教师提问:当你遇到麻烦时,你会选择怎么处理呢?(忍气吞声、以暴制暴、依法求助)
教师总结:②维权要依法。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廖先生又遇到了困惑:法律救济又有哪些途径和方式呢?请你阅读书本相关知识后来解答一下廖先生的困惑。
③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权益遇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样依法求助?
(1)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58)
(2)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P59第一段)
( ① 法律服务所 ② 律师事务所 ③ 公证处 ④ 法律援助中心 )
(3)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P59第二段)
教师过度:我们来继续关注这起时间的经过,经公安机关及物业调解,双方协调未果,02室业主廖先生、同住者姜女士诉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03室业主储先生拆除该摄像头。
情境材料二:可视化门铃后续
教师提问:1、廖先生最终采取了哪一种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请阅读书本并查找以下问题:什么是诉讼?诉讼有哪些类型?这三种诉讼方式有什么不一样?
教师总结:诉讼的含义、特点、使用情况及类型
并且详细讲明诉讼的三种类型,如果时间充足的话,可以直接登录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