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 制度的演变
壹
目录
贰
课程标准:
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进以及关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
概念解析
赋役制度
田赋:也叫田租,历代封建政府以田亩为征收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也叫人头税,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杂税:
赋
徭役: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
包括力役、兵役、和杂役;
役
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
赋役 秦 汉
田赋
人头税
徭役
税率极高,
“收泰半之赋”
“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高祖十五税一文帝三十税一)
收极重的口赋
《汉书·食货志》称,
秦朝“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口赋(7-14岁:每年20-23钱)算赋(15-56岁:每年120钱)
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财产税(车船税,算缗钱,“税民资”,六畜税等。)
更卒、正卒、戍卒
思考:1、汉初“与民休息”的原因?
2、汉武帝口赋加征3钱的原因?
3、汉朝商人加倍征税、车船税、算缗体现的经济政策?
1、原因:
秦亡教训;
经济凋敝,政治不稳
黄老思想
2、原因:
经济发展,政治稳定
对边疆用兵
3、政策:
重农抑商
老王(58岁)
一年了,我攒了多少钱
?
次孙(1岁)
长孙(8岁)
隋朝——租调役
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唐朝·前期——租庸调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纳绢或布代役。
“庸”的作用: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税收从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一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
北魏开始实行均田
制,将无主土地收归国有,按人口分配土地,便利税收。
是租庸调制的基础。
庸
隋朝——租调役
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唐朝·前期——租庸调
·后期——两税法
1、背景:
2、时间:
3、内容:
4、评价:
唐初赋敛之法日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杨)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人。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三十税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卷226
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税收混乱、贪污腐化;贫富收税不公和收税困境
780年
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征税次数
人丁为主
财产
田租、户调、
力役、杂税等
户税、田税
授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旬输月送
夏、秋两季
减轻人身控制
简化税收名目
扩大收税对象
缩减征税次数
比较租庸调制和两税法
思考
两税法的特点(趋势)是什么?
“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
钱塘高中——马依娜
钱塘高中——马依娜
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在此之前,历代的赋税征收,或据田亩,或按人口,或据户头,收取粮食、丝绢等实物,有时亦收取钱币,名目与内容时有变化,税额也各有不同,但无不以个体农户为基础。清查户口、人丁,尽可能抑制豪强兼并土地,防止自耕小农破产,均是历代一以贯之的政策。两税法实施后的一千多年中,按资产收税,收取货币,成为赋税变化的主流。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
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宋朝——王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