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做国家安全的守护人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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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国家安全”,
很多人会联想到间谍、特工……
但又觉得离自己太遥远。
实际上,
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维护国家安全对每个公民来说,
既是宪法义务,
也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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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的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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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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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第9年,
也是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第1年。
让我们一起学习反间谍和保密知识,做好国家安全的守护人!
反间谍法是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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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简称: 反间谍法) 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作为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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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间谍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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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影重重,间谍案件触目惊心
案例1
加拿大公民康明凯,曾任驻北京外交官,后加入国际危机组织。他以伪造商人身份、虚构经商事由的方式进入我国,搜集了大量涉及我国国家安全的信息,其中包括数份机密级国家秘密和情报。
案例2
某市国家机关处长岳某,在某地餐厅与境外间谍结识,后被利诱策反,保持了长达10年的情报关系。期间,他通过盗取、拷贝等方式获取7400多份文件资料,包括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文件500余份,涉及我国新型武器装备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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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影重重,间谍案件触目惊心
案例3
西北工业大学电子邮件系统发现一批打着“学术”幌子的钓鱼邮件,内含木马程序,引诱部分师生点击链接,非法获取邮箱登录权限。攻击源头系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TAO),旨在通过网络攻击窃取西北工业大学核心运维数据,对我国基础设施进行渗透控制。
案例4
某企业技术人员刘某,曾在多家招聘网站上投放个人简历,被境外间谍以“兼职”名义策反,向其打听我国某新区规划、建设等情况,并要求其搜集国内多家重要电站的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图纸,承诺给予6万元报酬。就在双方准备交易时,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将刘某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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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组织重点策反人群
(1)容易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公职人员。
(2)军人,特别是退伍军人。
(3)科研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国防科研单位工作人员。
(4)重要企业员工,特别是军工企业员工。
(5)高校师生,特别是留学生。
此外,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策反的目标群体逐渐呈年轻化趋势,军事发烧友、年轻网友等亦成为其重点关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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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常用渗透策反手段
(1)利用金钱策反。 (2)利用美色策反。
(3)利用个人污点策反。 (4)利用个人隐私策反。
(5)利用个人诉求策反。 (6)利用亲属策反。
(7)利用网络策反。 (8)利用“民族认同”渗透策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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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常用伪装身份
(1)学识渊博的“海外研究学者” (2)关怀备至的“完美情人”
(3)扶危助困的“好心人” (4)他乡遇故知的“老乡”
(5)志趣相投的“军事发烧友” (6)爱好摄影的“城市规划师”
(7)不起眼的“保洁人员” (8)专业高端的“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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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年代
间谍活动并未走远
我们需要坚决纠正的四种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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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为间谍活动离现实生活很遥远
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在很多人的意识中,隐蔽斗争早已“不复存在”或者“销声匿迹”。但事实是,间谍从未走远,一直在你我身边徘徊。近年来,他们更是跟随技术发展改头换面,从线下转移到线上。
据国家安全机关透露,近年境外间谍情报机构通过网络等途径大肆向普通民众渗透,千方百计物色可以利用的人员,利诱其搜集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