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如何设计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设计“三原则”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20年版)指出:
在设计学习目标时,教师一是要以问题解决的水平程度作为学习目标的核心内容,避免将核心素养的五个方面机械地分离;
二是所制定的教学目标要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水平,使教学目标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达成;
三是教学目标要有可检测性,能够衡量出学生通过学习所表现出来的进步程度。
程度性表达、易于操作和达成、可检测性,这是设计学习目标应遵循的三条基本原则。
因此,教师在进行大单元主题式学习目标的设计时,应基于课标、基于学情、基于文本,充分考虑目标与学生的匹配、与内容的匹配,充分考虑学习目标是否具体、可达成。
否则,往往会使学习目标失去应有作用。
学习目标叙写“四要素”
众所周知,在目标分解时,须采取能够传递确定意义的句式来表达,这就是行为目标的陈述方式。
好的学习目标的表达,根据布卢姆、马杰等对教学目标的分类,应由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四个基本要素组成。
只有综合了这四个要素的陈述方式,才能使学习目标的呈现,在方向、程度和范围上更为明确和具体。
(1)行为主体。学习目标指向的是学生的学习,所以,行为主体的表述当然特指学生,而不是教师,判断教学是否有效,其直接依据是学生是否有所得、有所悟、有所变,而不是教师有没有完成任务。在学习目标的表达时,一般主语省略不写,是默认状态。因此,在学习目标叙写时,就不应再出现“使学生”“培养学生”“促进学生”之类的字眼了,这不仅仅是词汇运用的问题,而是教学观念的问题。
(2)行为动词。学习目标表达的是“行为”,是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检测的具体行为,既是对学习过程的表达,如“说出、归纳、说明”等表述特定动作的外显行为动词,表义具体,指向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也是对结果期待的呈现,如体现“了解水平”基本特征的行为动词,“辨认、回忆、背诵、选出、举例、复述、列举、描述、识别、再认”等,又使其具有可检测性。行为动词强调的必须是有具体操作过程的、有明确指向的,否则就难以让学生在学习中照着做,即便是做了也难以测量,难以判断是否实现了目标。
(3)行为条件。是说在学习目标叙写时,指明那些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等。对条件的表述,一是借助工具书或辅助手段,如“从网络上”“通过查阅史料”“借助教师提供的影像资料”“观察x页xx形势图”;二是提供信息或提示,如“阅读教材‘学习聚焦’‘学思之窗’‘史料阅读’等栏目”,“联系第x单元xx内容”;三是完成时间限制条件,如“在5分钟内”;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表述,如“独立思考基础上”“通过小组讨论,能概括……”等。有了这样的表述方式,学习目标就有了可操作性和明确的指向性,对照目标学生就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4)表现程度。是指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所产生的行为变化的最低表现水准或学习水平,用以评价学生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学习目标一般从行为的速度、准确度和达成度来表达。一是行为速度,即用完成行为的时间来衡量行为的表现,如“5分钟内完成 ……” ;二是行为的准确度,即用完成行为的准确率来衡量行为的表现,如“根据《新航路开辟路线图》,准确无误地说出……”;三是行为的达成度,即用完成行为的成功特征来衡量行为的表现。如“80%的学生能够列举航海家及开辟的新航路”。这样的表现程度,一方面是对学生学习水平、素养达成结果的描述,也使得学习目标具有了可检测的特征。
学习目标叙写的“两任务”
在大单元学习目标设计时,教师首先遇到的就是如何将课程标准的高度凝练的要求,通过解读、转化为具体、可测、可评、可达的学习目标。
其中,解读和转化就是教师在设计学习目标时面临的两大首要任务。
那么,如何对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解读和转化?
(1)解读
所谓的解读,意思是对事物进行理解的过程或者结果。一是阅读解释,二是分析研究,三是理解体会,就是通过理解、分析、研究、体会等最终得到的结果,是对事物、著述、观点的分析解码。历史课程标准的解读,主要有“三大策略”。
一是替代策略。如“认识列强侵华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可以用列强发动的两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等侵华战争,替代“列强侵华”,学习目标就表述为“认识列强发动的两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等侵华战争,对中国社会造成的影响”,从而使学习目标变得更加具体。
二是拆解策略。如“认识五四爱国运动的历史意义”,叙写目标时就需要思考从哪些方面认识其意义,要理解五四爱国运动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成立有何关系,按照这样的逻辑,则可拆解为“知道五四运动在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革命意义”“认识五四运动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兴起的内在联系,知道五四爱国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