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思维导图
■知识梳理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一框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原因
①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②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③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要求
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中国共产党
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实现共产主义。
宪法的基本原则
性质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表现
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⑤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我国人权广泛性的表现
主体广泛
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人权保护的对象不仅包括群体,也包括个人。
内容广泛
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
立法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执法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监察
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司法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守法
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第二框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规定产生方式
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规定权力行使
①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②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规定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②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③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规范权力运行
原因
①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③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要求
法无授权不可为
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职责必须为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法定程序严格为
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第一框 坚持依宪治国
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原因
①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②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