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宁远县第一中学 文 娟
【学情分析】
本课内容涉及很多中国古代思想史内容,学生在初中以及高一阶段有一定的知识积累,这为本课学习提供了一定的知识基础。但是对古代社会法治和礼制的发展过程了解较少,特别是不理解古代社会“礼”与“法”的纷争与融合。
【教学目标】
唯物史观:了解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论,认识先秦思想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对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的过程的影响。
时空观念:了解历代王朝在法律和教化方面的主要举措,认识法律和礼教对历代王朝加强统治的作用。
史料实证:通过阅读历史史料,理解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的积极作用,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通过史料,理解中华法系的特点、形成原因及评价,提升学生对历史概念的认识。
家国情怀:通过了解历代王朝在法律和教化方面的主要举措,感受社会治理中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以及传统文化对社会治理的深远影响。
【教学重点】
历代王朝在法律和教化方面的主要举措
【教学难点】
1、 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之争
2、 中华法系的特点、形成原因及评价
【教学方法】
讲授法、史料教学法
【学法指导】
本课采用学生自主学习,归纳知识,研究史料,教师适当加以点拨,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展示图片与资料,使学生对抽象的理论有比较直观的认识。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1、概念解析 法律与教化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和惩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总则。(重防范惩处;外在强制约束)
教化指政教风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重教育引导;软性约束)
法律与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对立统一
2、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德治与法治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学生自学教材,并结合《学法大视野》,归纳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时期的社会治理
法治: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德治:西周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和“敬天保民”思想
2、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治理
(1)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①“铸刑书”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
②子产和叔向也引发了早期的关于德治与法治的论战,开启礼法之争
(2)思想界: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之争
影响:①都成为后世治理国家的理论基础,都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②汉代以后,外儒内法、礼法并用成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③深刻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并影响亚洲国家。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学生自学教材,并结合《学法大视野》,归纳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 秦汉时期:律令制度,汉承秦律
2、魏晋时期:以经注律,律令儒家化
(1)原因:①汉武帝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魏晋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2)目的: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树立正统意识形态,维护统治
3、唐朝的法治与礼治
特点:①礼法结合,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②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3、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学生自学教材,并结合《学法大视野》,归纳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沿用唐律,律例合编
特点: ①多以《唐律》为蓝本;②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探究活动一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概况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的积极作用。
材料 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主要功能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教师引导学生从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分析并归纳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和乡约的积极作用。
【变化:①内容:宋代道德教化为主到明清增加宣讲圣谕,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②组织:从民间自发到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乡约的作用: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②有利于发展生产;③促进儒家思想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探究活动二 中华法系的特点、形成原因及评价
材料 中华法系是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的原生法系,其丰富的内涵不仅适合于中国的国情,也适合于相邻国家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国情,故而有可能奉中华法系为母法。历代王朝重视法典编纂,自隋唐起历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