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考:
这属于哪一种违法行为?会造成什么影响?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第5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二框 预防犯罪
部编人教版 八年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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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02
犯罪含义及基本特征是什么?
03
刑罚含义及种类?
04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思考:
什么是犯罪?
它有哪些基本特征?
阅读教材P53“探究与分享”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如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小,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就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构成犯罪。
犯罪的特征::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含义:
——法律标志
刑事违法性
——必然后果
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罚处罚性
刑事违法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后果
注意:三种特征同时具备,才构成犯罪。
笔记区
①含义: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②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张三因事业、家庭不顺而内心积怨,蓄意伤害中小学生,在大庭众之下持刀伤人,致22名中学生死伤,其中,10人致死,5人重伤、还有几人轻伤,其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社会危害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张三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判处张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三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吗?并说明理由。
张三的行为属于犯罪。 理由: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2022年9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案件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活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11至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人并处人民币13万5千元至3千元不等的罚金。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一审公开宣判
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笔记区
①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②类型: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展示材料
2021年2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某受贿案,对被告人陈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1)陈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陈某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犯罪行为
刑罚
有期徒刑是主刑,罚金是附加刑
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主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主刑只能单独适用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第2目:加强自我防范
年龄小不是犯罪的理由,初中生犯罪也会受刑罚处罚。
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犯罪也不受刑罚处罚。
你赞成哪种观点?为什么?
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16 周岁
《刑法》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4 周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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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12 周岁
鉴于近年来犯罪低龄化比较严重,我们国家刚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