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可以作为不利于你的证据;你有权利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如果你无力聘请,将会为你指定一名律师并由州政府承担律师的费用。
——摘编自【美】卡罗尔·S·斯泰克编,吴宏耀等译:《刑事程序故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46-147页
“米兰达警告”
不只是警察擒获嫌犯时的例行程序,其中更隐含了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沉默权制度。这一制度始于英国,后在美国推行,并影响了欧洲诸国,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其所蕴含的程序正义原则,为世界各国法律所遵守。
“溯源之旅”
目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
贵族随意解释法律,损害平民的利益,
为了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2)颁布: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
(1)背景:
十二铜表法
第一表 传唤 第二表 审理
第三表 执行 第四表 家长权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八表 私犯
第九表 公法 第十表 宗教法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一定程度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罗马法: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的总和。
公元前
509年
公元前
450年左右
6世纪
公元前
27年
习惯法
成文法
表现形式
适用范围
公民法
万民法
《罗马民法大全》
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是社会约定俗成的一些行为规范。
成文法是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以法律条文作为表现形式的法律的总称。
《十二铜表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宁可漏网一千,不可枉屈一人。
●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
——《罗马民法大全》
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
查士丁尼
无罪推定
思想自由
谁主张、谁举证
保护未成年人
先秦的法治与德治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罗马共和国 前期(前6世纪-前3世纪) 初期贵族垄断习惯法解释权,平民斗争不断。后元老院成立十人立法委员会,他们到希腊考察法制后,编成《十二铜表法》,该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但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维护奴隶主阶层利益。
后期(前3世纪-前1世纪) 奴隶制经济发展,经济生活复杂化,对外战争胜利,版图日益扩大。罗马设置内事、外事裁判官,调整罗马市民、被征服地区及其之间的关系,侧重私法,扩大了罗马法适用范围。
罗马帝国 前期(前1世纪-3世纪) 此时期法学家活动日益加强,罗马法学研究兴盛。随着皇权逐步加强,皇帝敕令逐渐成为法律内容的主要渊源。
后期及查士丁尼时期(3世纪-6世纪) 奴隶制社会没落和崩溃时期。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谋求罗马昌盛再现,挽救垂危的奴隶制,组织法学家对罗马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纂,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罗马法发展史
概述罗马法发展演变的历程,并指出推动罗马法发展完备的因素。
历程: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侧重公法——重视私法;零散——体系完备等。
因素:奴隶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体制的变化;借鉴外邦经验;法律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法学家的活动。
先秦的法治与德治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它适应了所有时代,产生于任何成文法之前。
——【古罗马】西塞罗著,王焕生译:《论共和国论法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90页
罗马的《学说汇纂》宣称:“根据自然法,所有人都是生来自由的”,“根据自然法,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美】约翰·麦克西·赞思著,于庆生译:《法律的故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第190页
根据表格及两则材料罗马法蕴含的基本精神。
自然法精神、理性精神、私法精神等。
先秦的法治与德治
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早期封建王国后所颁布的法律的总称。日耳曼法起源于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后来日耳曼法开始走向成熟,最终与罗马法的并存。主要有:《西哥特法》、《勃艮第法》、《萨利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