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01
民法与民法的基本原则
生活中的情、理、法
生活中的法律
两会上,人大代表正在讨论、审议新的法律草案。
2023年4月1日,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
2020年1月,某地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贩毒团伙案,抓捕嫌疑人20名。
法庭上,法官正在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2023年5月20日,程某和许某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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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
2009年,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雁云依”,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我国取名传统习惯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因此,父母以侵害姓名权为由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生活中的法律
2019年4月,杭州市民郭兵花费1360元,购买了一张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的双人卡,并确定以指纹识别方式入园游览。10月,园方将指纹识别升级为“刷脸”入园,并要求用户录入人脸信息,否则将无法入园。郭兵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个人隐私,野生动物世界无权采集,不接受人脸识别,要求园方退卡。园方则认为,从指纹识别升级为人脸识别,是为了提高效率。双方协商无果,郭兵一纸诉状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了法庭。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020年4月20日,宋某与其他球友在北京某公园内进行羽毛球三对三比赛,激烈较量当中,周某杀球进攻、大力暴扣,宋某伸手举拍,防守未果,当场被羽毛球击中了右眼。
事发后,宋某三次去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右眼外伤性人工晶状体脱位,右眼最佳矫正视力为0.05,接近失明,并支出医疗费7170.73元。对此,宋某认为周某明知道他年龄大、反应慢,眼睛曾受过伤,但仍然选择大力扣球,虽不存在故意,但存在重大过失,于是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生活中的法律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生活中的法律
青花椒是川菜中常用的一种调味料,四川等地的川菜馆常常将青花椒一词打在自己的招牌上。上海万翠堂餐饮服务公司向商标局申请,将青花椒及其形象注册为注册商标,并对四川成都、广安等地的数十家餐馆提起诉讼,称其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要求各餐馆赔付上海万翠堂餐饮服务公司的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作出裁定,要求餐馆赔付该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3万元人民币。餐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法院认为,该案的涉案商标和含有“青花椒”字样的菜品名称以及调味品“青花椒”在辨识上界限微妙、相互混同,如果保护范围过宽,会妨碍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当使用,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故撤销一审判决。
生活中的法律
王某系上海某物业公司保安。因父亲病重,王某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赶回安徽老家,次日,因公司未准假,王某返回上海。回程途中得知父亲去世,王某向其主管汇报,主管让其安心回家料理后事,王某遂再次回家。之后,公司未再联系王某。王某返沪后,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家暴与人身安全保护令
离婚与家务劳动补偿款
9
四川省泸州市某单位职工黄某和蒋某于1963年结婚,但妻子蒋某一直未能生育,后来只能抱养了一个孩子。1994年,黄某认识了张某,并于次年同居。蒋某发现这一事实后,对黄某进行了劝告但没有奏效。1996年年底,黄某和张某公开租房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某的工资生活。
2001年2月,黄某确诊自己已是肝癌晚期。在黄某即将离世的日子里,张某面对旁人的嘲讽,坚持以妻子的身份在黄某的病床边照料。黄某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某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某负责安葬。”4月20日,黄某的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日,黄某去世,张某根据遗嘱向蒋某索要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拒绝。张某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据继承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判令被告人蒋某按遗嘱履行交付义务,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