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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课一结
授课提示:对应学生用书第25页
易错点1:混淆有关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相关知识
解读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矫正训练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样规定是因为( )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能够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
②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③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④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因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②入选。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因此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③入选。①④与题干构不成因果关系,排除。故本题选C。
答案:C
易错点2:误认为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读 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矫正训练2]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转移登记。丁随即将房屋出卖并转移登记于戊。在办理产权继承登记手续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甲无权将该房屋出租他人 ②乙已经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③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④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将该房屋出租他人,乙没有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没有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①②说法错误,符合题意。丙办理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所以丙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属于不动产,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③④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答案:A
易错点3:混淆有关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解读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矫正训练3]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所有权,下列认识合理的是( )
A.全社会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均可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B.我国的所有权分为社会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C.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的物权高于私人的物权
D.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
解析: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全社会所有”的说法过于绝对,A错误。我国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B错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国家的物权高于私人的物权”的说法错误,C错误。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D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D
易错点4:混淆抵押和质押
解读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矫正训练4] 丁某向张某借款20万元,并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质押给张某。随后,张某又将汽车借给赵某短期使用。赵某却将所借汽车作为抵押,向俞某借款15万元。本案中( )
①丁某与张某、赵某与俞某均互为债权债务人
②张某作为质权人可以要求赵某返还所借车辆
③俞某可在赵某借款到期未能清偿时主张优先受偿
④张某可在丁某借款到期未能清偿时主张优先受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依据题意,在丁某与张某之间,张某是债权人,丁某是债务人;在赵某与俞某之间,俞某是债权人,赵某是债务人,故“互为债权债务人”的说法错误,①不选。依据题意,张某作为质权人可以要求赵某返还所借车辆,张某可在丁某借款到期未能清偿时主张优先受偿,故②④入选。由于赵某是将所借的汽车作为抵押向俞某借款15万元,因此,若赵某未能到期偿还借款,俞某不能主张优先受偿,故③不选。故本题选D。
答案:D
易错点5:混淆有关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的相关知识
解读 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