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导入新课
三分钟搞懂“民国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
第11课
北洋政府的统治与军阀割据
——民主与专制的较量
第三单元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与中华民国的建立
第一篇:惊天血案再引革命——“宋案”与二次革命
第二篇:复辟帝制举国讨袁——袁世凯复辟帝制与护国战争
第三篇:纷争割据民不聊生——军阀割据
1.知道反对袁世凯独裁的二次革命,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活动,了解护国运动和军阀割据的基本史实。
2.通过袁世凯与孙中山的两次纷争对比,认识到民主与专制斗争的曲折性。(历史解释、史料实证)
3.通过袁世凯复辟帝制引起国人反抗到最后失败,理解不符合历史潮流终将失败的道理。(唯物史观)
4.把握二次革命、袁世凯复辟帝制、护国战争及军阀割据的承接顺序,培养学生的时间观念。(时空观念)
感悟孙中山等人捍卫民主革命屡战屡败的决心和锲而不舍的品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家国情怀)
本课重点
学习目标
惊天血案再引革命
——“宋案”与二次革命
壹
壹·惊天血案再引革命——“宋案”与二次革命
北洋政府:北洋军阀执政时期的政府被称为北洋政府,从1912年开始到 1928年结束。
北洋军阀:1895年,袁世凯开始为清政府编练新式陆军。后来,逐渐形成了一个以他为首的军事集团。由于袁世凯长期担任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这个军事集团通常被称为北洋军阀。
袁世凯统治时期
1916
1912
1928
军阀割据时期
北洋政府
1912.1
中华民国
南京
临时政府
1927
1912.4
南京
国民政府
1949
北洋政府
1.课题解读
壹·惊天血案再引革命——“宋案”与二次革命
2.背景:
内阁制的实行对总统权力有何影响?
限 制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即总统命令需由总理签署生效)。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御用内阁
今吾国之现行制,责任内阁制也;然有责任内阁制之名,而无责任内阁制之实,故政治因之不举。
——宋教仁《代草国民党大政见》
宋教仁
责任内阁制
壹·惊天血案再引革命——“宋案”与二次革命
2.背景:
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在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应举行国会选举。
宋教仁认为在当时的中国政治形势下,大总统已由袁世凯所得,但革命党人可以通过民选议会,以议会的多数党资格组织责任内阁,从而取得国家的实际政治权力,实现理想的共和政制。 ——张宪文《中华民国史》
宋教仁(1882—1913),别号“渔父”,主张“责任内阁制”。
1912年8月,在北京将中国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等团体组成国民党,被选为理事。
组个国民党如何?
OK!
壹·惊天血案再引革命——“宋案”与二次革命
2.背景:
1912.12—1913.2国会选举(各党得票)
国民党 共和党 统一党 民主党 跨党者 无党派
参议院
274席 123 55 6 8 38 44
众议院
596席 269 120 18 16 147 26
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在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应举行国会选举。国民党在大选862席中,占了392席,成为国会中的第一大党,具备组阁政府的权利,宋教仁将出任政府总理,行使行政权。这引起袁世凯的恐慌。
责任内阁真的成功了吗?
(宋教仁说)国民党在全国的选举都已胜利,已占国会的大多数,大局已定,政党责任内阁制一定可以成功。
——摘编自《辛亥革命回忆录(一)》
壹·惊天血案再引革命——“宋案”与二次革命
3.“宋案”:
袁世凯
宋教仁
矛盾产生
重金收买
不为所动
杀
“宋案”揭露了袁世凯的独裁本质
袁世凯本想以重金收买宋教仁,但宋教仁不为所动。袁世凯便密令国务总理赵秉钧策划刺杀宋教仁。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遭歹徒枪击,身中3弹,送医院后不治而亡,年仅31岁。这就是民国初年震惊全国的“宋案”。
为宪法流血第一人
壹·惊天血案再引革命——“宋案”与二次革命
4.二次革命:
宋 案 影 响
“宪政之父”宋教仁
“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
在公共租界公审会堂的一个听证会后凶手却暴死狱中。赵秉钧总理……于1914年2月17日被神秘地毒死,卷入此案的其他人不是被杀害就是被毒死,此案便无结果地拖延下去,始终没有作出一个明确的判决,但是,人们一般相信袁是宋案的幕后主使。
——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600-2000年中国的奋斗》
宋案暴露了袁世凯独裁统治的丑恶嘴脸。宋教仁案真相大白后,全国舆论哗然,这使孙中山从“欲治民国,袁总统适足当之”的幻想中警醒过来,主张“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