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目标·素养
主干·体系
1.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结合文献材料分析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趋势和特点,理解封建经济的发展推动赋役制度不断变革。
2.结合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的史实,认识关税自主权的丧失对中国经济的巨大危害,认识赋税制度是国家政权的保障。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时期
田赋
秦朝田赋税率极高,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汉初统治者
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人头税
秦朝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
还征收财产税
徭役
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
隋唐时期
隋朝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唐朝实行租庸调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
780年,唐朝政府改行两税法,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宋朝
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宋朝除了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王安石推行募役法
元朝
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元朝在税粮外又有“科差”
明朝
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明朝后期,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清朝
康熙帝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 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系统认知]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经历了从租赋制到租庸调制、从两税法到“摊丁入亩”两次赋役制度的变革,反映了中国古代农耕经济发展的特征。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中国关税制度的起源: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2.中国关税制度的演变
(1)国内关税:在关税出现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存在着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中国直到1937年才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2)国境关税
时间
概况
鸦片战争前
中国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鸦片战争后
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国民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南京国民
政府时期
1927年,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国民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新中国成立后
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
改革开放后
国务院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国务院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
3.个人所得税制度
1914年
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但并没有实施
1936年
国民政府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1980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1980年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数次修订完善,愈加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系统认知] 近代以来中国关税制度经历了从晚清丧失关税自主权到民国时期争权关税自主权,再到新中国成立后收回关税自主权三个阶段,体现了关税权力的变化与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征。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完善关税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了重要促进作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探究点(一) 从“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古代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史论先知
1.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特点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
(2)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4)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
(5)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2.认识两税法的历史意义
(1)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2)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