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
素养达成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1.了解秦汉赋税制度、租庸调制、两税法、募役法、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等制度,从“历史解释”角度认识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特征。
2.搜寻有关古代关税起源和近代关税主权丧失与收回的史料,从“史料实证”角度认识我国关税的演变历程及意义。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时间
内容
秦汉时期
田赋
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的时候改为三十税一
人头税
(1)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
(2)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汉朝还征收财产税
徭役
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
隋朝
隋朝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唐朝
租庸调制
唐朝实行租庸调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
两税法
780年,唐朝政府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宋朝
(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2)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元朝
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元朝在税粮外又增加“科差”
明朝
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一条鞭法
内容:明朝后期,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意义: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清朝
(1)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2)雍正帝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 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问题思考] 材料 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清乾隆年间《嘉兴府志》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有何积极意义。
提示 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社会矛盾;简化了征收手续,减轻政府负担;取消了人头税,促进了户籍制度和国家管理体制改革;保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知识拓展] 理解两税法的内容
课税对象
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
征课内容
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思维点拨] 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异同
(1)同:都收取银两,即货币地租,推动商品经济发展;都以土地为主要的收税依据,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都因商品经济发展使国家直接控制的土地不足,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都增加了国家收入,缓和了社会矛盾。
(2)不同:前者人丁数和税额不固定,后者固定;前者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后者完全按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关税
个人所得税
概念
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
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起源
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起步于民国时期。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所得税条例,但并没有实施。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随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展演变
(1)1937年,中国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2)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3)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5)改革开放新时期,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
(1)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2)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此后,该法经数次修订完善,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问题思考] 分析改革开放后我国关税制度的特点及影响因素。
提示 (1)特点:独立自主;制定法规;因时调整;服务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