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六 人民当家作主
第12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课程标准
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国体
1.国体
(1)含义: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实质: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2.我国国体
(1)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地位: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3)作用: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4)特点
①阶级基础: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②积极作用: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全过程人民民主
1.重要理念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奋斗。
2.全过程人民民主
(1)本质属性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2)特点
①最广泛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②最真实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
③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
3.协商民主
(1)地位: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2)范围: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个方面。
(3)作用: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民主权利。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人民民主专政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内容: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2.发扬民主
(1)要求: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2)原因: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3.坚持专政
(1)原因: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2)任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1)专政≠专制
专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在于,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个人专断。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而专政与民主是辩证统一的,民主与专政是民主制国家的两项职能。
(2)政治统治≠专政职能
政治统治是指国家维护阶级统治和政治稳定的职能。政治统治可以表现为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也可以表现为在统治阶级内部进行民主活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
1.内容
(1)对内职能
①维护国家稳定。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②促进社会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对外职能
①内容:主要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②要求: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构建和维护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