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联盟]江苏省太仓市第二中学八年级政治下册《16.2 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课件(共21张PPT)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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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第16课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5-2016
地区(省份) 江苏省
地区(市) 苏州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
文件大小 1.20 MB
发布时间 2015-04-01
更新时间 2015-04-01
作者 luckyzcl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5-04-0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4110978.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全国严查问题蜜饯, 来伊份下架 皮鞋变果冻,你还敢吃吗? 中国假冒商品横行世界? 在欧盟新公布 的“世界造假地图中”, 中国被列为“盗版造假活动最猖獗的国家”之一 2、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影响自身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1、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败坏了社会风气,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如何避免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的危害? 江苏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最高奖5万元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制订出台了《江苏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将达5万元。 《办法》明确,凡举报违法销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经营伪劣食品、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等12种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均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奖励额度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分别按案件货值5%及以下、3%及以下、1%及以下的比例给予奖励,货值较小或无涉案货物的也可视情节给予50至200元的奖励;对举报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黑作坊”的举报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员,按举报奖励比例的上限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审批奖励金额可不受上述限制。 工作人员正在现场 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1、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取缔假冒伪劣行为和产品 政府在行动 政府在行动 2011年5月6日,联合利华公司散布日化用品涨价谣言,扰乱市场秩序,被罚款200万元。 2011年2月,国家发改委对涉嫌价格欺诈的家乐福、沃尔玛19家门店罚款950万元。 2011年4月,重庆九龙城沃尔玛出售过期板鸭,被罚款34万元。 政府在行动 加强立法与执法,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 政府在行动 国家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 设立每年的3月15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政府在行动 政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责任 1、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2、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制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行政部门加强对经营者和市场的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 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观念,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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