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标准】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先秦时期的德治
(1)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如商代实行“人殉”制。
(2)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3)春秋战国:儒家主张德治
(4)特点:
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由贵族掌控,有明显的阶级性质
2.敬天保民
(1) 含义:西周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其认为“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取而代之,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2)评价:①根本目的是维护西周统治秩序。②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统治;③对统治者有一定制约作用;④关注人民群体,有一定进步性;是德治思想的渊源。
(3)史料1: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翻译:“礼是用来区分人与人关系上的亲疏,判断事情之嫌疑,分辨物类的同异,分明道理之是非。依礼而说,不可以随便讨人喜欢,不可以说些做不到的话。依礼则行不越轨,有节制,不侵犯辱骂别人,也不随便不恭敬别人。自己时常警惕振作,实践自己说过的话,这可称为完美的品行。品行修整而言行一致,这就是礼的实质。”
史料2:“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尚书·蔡仲之命》
翻译:上天对人不分亲近远疏,只帮助那些有德行的人;民心不会永远忠于一个君王,只有对自己有恩惠,百姓才会归附他。”
3、 先秦时期的法治
(1)《左传》记载:夏朝《禹刑》商朝《汤刑》周《九刑》
(2)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3)战国法家思想形成,主张法治
4、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1)背景:
①经济:铁犁牛耕的使用,社会生产力发展,土地私有制确立;
②政治: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诸侯国寻求富国强兵之道;
③思想:私学兴起,士阶层壮大,思想活跃,百家争鸣;诸侯国君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儒家德治思想与法家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④历史渊源: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2)过程①第一次德法之争:子产铸刑书
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叔向反对“铸刑书”的实质:维护奴隶主贵族解释法律的特权
叔向反对“铸刑书”的影响:子产“铸刑书”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刑书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改革色彩,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②第二次德法之争: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家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孔子:①为政以德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法家: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商鞅: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韩非: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要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令。
③“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评价:
儒家:
积极:儒家重视民生与民意,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秩序
局限: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
积极: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消极:法家严刑峻法,易造成暴政;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律令并行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二年律令》。
(3)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 汉朝的《九章律》与以经断狱,律令儒家化开始
(1)汉武帝时,形成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的德主刑辅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2)汉朝时,还采取直接引用儒家经典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称为春秋决狱。
(3)汉代的统治思想有什么特点?有何目的,原因是什么?
特点:外儒内法(礼法结合)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原因:
①汲取秦朝实行暴政、严刑峻法导致速亡的教训。
②汉武帝“罢黜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