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西方宗教救赎
▲西方正义女神忒(te)弥斯
一、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
【唯物史观】 说明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局限性,学会史论结合、客观全面地看待历史问题,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时空观念】 认识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史料实证】 通过历史资料提出问题,梳理从奴隶制时代到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 认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特点,分析基督教在中世纪和近代发挥的不同作用,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家国情怀】 让学生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标准,理解法律制度与国家治理、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的关系。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宗教伦理与教化
法律与教化
两者相辅相成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发展
渊源
时空坐标
BC509年
BC450年
BC27年
BC8世纪
罗马建城
罗马共和国
习惯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成文法
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十二铜表法》
形成阶段: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十二铜表法》
①目的: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②概况:公元前450年,颁布《十二铜表法》
③地位: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第3表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9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保护私有财产
保留了落后习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定程度限制贵族特权
具有阶级性,维护贵族利益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形成阶段: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罗马共和国时期
BC509年
BC27年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万民法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2)万民法:
发展阶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随着统治疆域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习惯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3)《罗马民法大全》
①创立: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② 意义: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
法律制度的渊源。
罗马法发展的趋势
1.表现形式:习惯法到成文法。
2.适用主体:公民法(市民法)到万民法。
3.自然法精神的提出,使得罗马法有了新的法律境界。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完备阶段:形成体系
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日耳曼法
罗马法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
原因:当时欧洲的法律制度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
2.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教会法
以基督教神学《圣经》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
日尔曼法律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等级色彩浓厚。 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创建了纠问式诉讼。所谓纠问,也就是一问一答,我问你答,当事人完全成为审问对象,施以刑讯逼供,毫无诉讼权利,整个社会进入了司法专横和黑暗时代。实行政教合一,接受基督教教会法神明裁判方式。
教会法
中世纪欧洲国家奉行的神明裁判认为司法裁决的职能不是掌握在人的手里,而只能掌握在神的手里。判决的结果因此得到遵守,无论它显得多么荒唐可笑。
如:在一起疑难的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担任法官的神父给烧红的铁块洒上“圣水”,祈祷道:“圣父圣子圣灵,请降临到这块热铁上,显示上帝的正确裁判吧。”然后,被告人手持热铁走过九英尺的距离。他的手会被洁白的纱布包扎好。三天之后验伤,化脓则被判有罪,反之则无罪释放。显然,这让现代人觉得瞠目结舌;可在那个年代又显得理所当然。
背景:
形成:
发展:
完善:
扩展:
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为加强